傍晚,夕阳的给仕兰中学镀上了一层金色。
文学社的活动室在旧教学楼的三楼,一间采光很好的大教室。
路明非推门进去时,里面已经坐了七八个人。
陈雯雯正站在黑板前,用粉笔写着今天要讨论的诗歌题目。
听到开门声,她回过头,看到是路明非,便对他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
一个穿着篮球背心,身材高大的男生立刻凑到陈雯雯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他回头瞥了路明非一眼,眼神里带着明显的不屑和敌意。
赵孟华。路明非还记得他。
仕兰中学的风云人物,篮球队长,也是陈雯雯最公开的追求者。
路明非没有理会那道目光,径直走到教室后排一个空位上坐下,安静如尘埃。
活动开始了。
今天讨论的是一首朦胧诗,主题关于“选择”与“错过”。
社员们轮流发言,气氛还算热烈。
赵孟华的发言尤其精彩,他引经据典,将诗里的意象和作者的生平结合起来,赢得了几声小小的喝彩。
发言时,他的目光总是不经意地飘向陈雯雯。
“路明非,你有什么想法吗?”
陈雯雯忽然点了他的名。
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后排那个角落。
在所有人的印象里,路明非参加文学社,不过是换个地方发呆而已。
赵孟华抱着手臂,嘴角勾起一抹看好戏的笑容。
路明非抬起头,迎上陈雯雯询问的目光。
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开口,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没什么想法,只是觉得,很多时候人没得选。”
陈雯雯愣了一下。
赵孟华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觉得路明非是在捣乱。
“没得选是什么意思?作者明明通篇都在探讨选择的痛苦。”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立刻反驳。
“是啊,”路明非看着他,眼神平静,“痛苦是因为,你以为自己有的选。”
教室里一片寂静。
没人能接上这句话。
陈雯雯看着路明非,眼神里充满了困惑。
她感觉今天的路明非极其陌生。
活动结束,人群三三两两地散去。
路明非背起书包,准备离开。
“站住。”赵孟华在门口拦住了他。
“路明非,你今天什么意思?”
赵孟华的语气不善,“在雯雯面前装深沉?你觉得这样很酷?”
路明非停下脚步,看着他。眼前的赵孟华,鲜活,骄傲,还有些幼稚。
“我没那个意思。”路明非说。
“那你是什么意思?”赵孟华逼近一步,身高带来了压迫感,“我警告你,离雯雯远一点,你跟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路明非没有说话,只是抬起了眼睛。
就在那一瞬间,赵孟华感觉自己的呼吸停滞了。
他看见路明非的瞳孔深处,燃起了一点灿烈的金色光芒。
那光芒迅速扩散,将他漆黑的瞳孔彻底染成了炽热的金色。
那不是人类该有的眼睛。
威严、冷漠。
赵孟华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种不知名状恐惧笼罩住了他,让他浑身发冷,双腿发软。
他猛地向后踉跄,后背重重地撞在了课桌的边角上,发出一声闷响。“
你……”赵孟华扶着桌子,大口喘着气,他惊魂未定地再次抬头看去。
路明非的眼睛还是那双眼睛,漆黑、平静没有半点金色的痕迹,刚才的一切似乎都只是他眼花产生的幻觉。
赵孟华感觉自己像是见了鬼。
路明非收回目光,不再看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与呆滞的赵孟华擦肩而过时,他轻声说了一句:“我们确实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路明非走出教学楼,三三两两的学生背着书包,嬉笑着从他身边经过,讨论着晚饭去哪里吃,或是周末的计划。
他没有急着回家,步子放得很慢,像个真正的少年人那样享受着放学后的闲散时光。
他走过篮球场,场上传来拍球声和少年们兴奋的呼喊;他路过学校的小花园,有情侣坐在长椅上,低声说着悄悄话。
他就是从这样的世界里,一步步走进了那个布满龙骨与死亡的深渊。
走出校门,穿过一条种满法国梧桐的小马路,就到了他家所在的老旧小区。
小区门口有一个小小的传达室,糊着绿色油漆的窗框有些斑驳,玻璃上贴着“住户须知”,字迹已经褪色。
还没走近,路明非就听到传达室里传来一阵咿咿呀呀的唱腔,不成调,也听不清词,但悠然自得。
是门房王大爷,一个退休的老头,最大的爱好就是听戏和唱戏。
路明非走到窗前,屈起手指,在玻璃上轻轻叩了两下。
“笃、笃。”
里面的唱腔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窗户被从里推开一条缝,露出王大爷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他戴着一副老花镜,镜片很厚。
“做什么?”王大爷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被打断的不满。
“王大爷,麻烦问一下,有没有我的信?”
“信?”
“哦,路明非的信……”
王大爷念叨着,转身在身后一个堆满了报纸和信件的木架子上翻找起来。
“喏,找到了。”王大爷从一叠信里抽出一封,递了出来,“是个洋玩意儿,上面写的都是鸟语,美国寄过来的。”
路明非接了过来。
信封是米白色的,质地精良。左上角印着一行优雅的英文字体,“University of Chicago”。
是它,一切的开端。
他没有立刻拆开,只是将信拿在手里,又问道:“大爷,是不是还有一个我的包裹?”
“包裹?”王大爷显然愣了一下,他把老花镜往鼻梁上推了推。
王大爷在桌子底下的一堆杂物里翻找起来。
终于,他从角落里拖出一个半旧的纸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用牛皮纸包裹得方方正正的小盒子。
“还真有。给,签个字。”
王大爷把包裹和一本签收簿一起从窗口递出来,还附带一支笔帽上带牙印的圆珠筆。路明非接过包裹,在签收簿上找到自己的名字,然后在后面工工整整的签下了“路明非”三个字。
王大爷收回签收簿,没说什么,关上了窗户。
很快,里面又传来了那咿咿呀呀的唱腔。
路明非拿着信和包裹,转身向自家的居民楼走去。
文学社的活动室在旧教学楼的三楼,一间采光很好的大教室。
路明非推门进去时,里面已经坐了七八个人。
陈雯雯正站在黑板前,用粉笔写着今天要讨论的诗歌题目。
听到开门声,她回过头,看到是路明非,便对他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
一个穿着篮球背心,身材高大的男生立刻凑到陈雯雯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他回头瞥了路明非一眼,眼神里带着明显的不屑和敌意。
赵孟华。路明非还记得他。
仕兰中学的风云人物,篮球队长,也是陈雯雯最公开的追求者。
路明非没有理会那道目光,径直走到教室后排一个空位上坐下,安静如尘埃。
活动开始了。
今天讨论的是一首朦胧诗,主题关于“选择”与“错过”。
社员们轮流发言,气氛还算热烈。
赵孟华的发言尤其精彩,他引经据典,将诗里的意象和作者的生平结合起来,赢得了几声小小的喝彩。
发言时,他的目光总是不经意地飘向陈雯雯。
“路明非,你有什么想法吗?”
陈雯雯忽然点了他的名。
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后排那个角落。
在所有人的印象里,路明非参加文学社,不过是换个地方发呆而已。
赵孟华抱着手臂,嘴角勾起一抹看好戏的笑容。
路明非抬起头,迎上陈雯雯询问的目光。
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开口,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没什么想法,只是觉得,很多时候人没得选。”
陈雯雯愣了一下。
赵孟华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觉得路明非是在捣乱。
“没得选是什么意思?作者明明通篇都在探讨选择的痛苦。”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立刻反驳。
“是啊,”路明非看着他,眼神平静,“痛苦是因为,你以为自己有的选。”
教室里一片寂静。
没人能接上这句话。
陈雯雯看着路明非,眼神里充满了困惑。
她感觉今天的路明非极其陌生。
活动结束,人群三三两两地散去。
路明非背起书包,准备离开。
“站住。”赵孟华在门口拦住了他。
“路明非,你今天什么意思?”
赵孟华的语气不善,“在雯雯面前装深沉?你觉得这样很酷?”
路明非停下脚步,看着他。眼前的赵孟华,鲜活,骄傲,还有些幼稚。
“我没那个意思。”路明非说。
“那你是什么意思?”赵孟华逼近一步,身高带来了压迫感,“我警告你,离雯雯远一点,你跟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路明非没有说话,只是抬起了眼睛。
就在那一瞬间,赵孟华感觉自己的呼吸停滞了。
他看见路明非的瞳孔深处,燃起了一点灿烈的金色光芒。
那光芒迅速扩散,将他漆黑的瞳孔彻底染成了炽热的金色。
那不是人类该有的眼睛。
威严、冷漠。
赵孟华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种不知名状恐惧笼罩住了他,让他浑身发冷,双腿发软。
他猛地向后踉跄,后背重重地撞在了课桌的边角上,发出一声闷响。“
你……”赵孟华扶着桌子,大口喘着气,他惊魂未定地再次抬头看去。
路明非的眼睛还是那双眼睛,漆黑、平静没有半点金色的痕迹,刚才的一切似乎都只是他眼花产生的幻觉。
赵孟华感觉自己像是见了鬼。
路明非收回目光,不再看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与呆滞的赵孟华擦肩而过时,他轻声说了一句:“我们确实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路明非走出教学楼,三三两两的学生背着书包,嬉笑着从他身边经过,讨论着晚饭去哪里吃,或是周末的计划。
他没有急着回家,步子放得很慢,像个真正的少年人那样享受着放学后的闲散时光。
他走过篮球场,场上传来拍球声和少年们兴奋的呼喊;他路过学校的小花园,有情侣坐在长椅上,低声说着悄悄话。
他就是从这样的世界里,一步步走进了那个布满龙骨与死亡的深渊。
走出校门,穿过一条种满法国梧桐的小马路,就到了他家所在的老旧小区。
小区门口有一个小小的传达室,糊着绿色油漆的窗框有些斑驳,玻璃上贴着“住户须知”,字迹已经褪色。
还没走近,路明非就听到传达室里传来一阵咿咿呀呀的唱腔,不成调,也听不清词,但悠然自得。
是门房王大爷,一个退休的老头,最大的爱好就是听戏和唱戏。
路明非走到窗前,屈起手指,在玻璃上轻轻叩了两下。
“笃、笃。”
里面的唱腔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窗户被从里推开一条缝,露出王大爷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他戴着一副老花镜,镜片很厚。
“做什么?”王大爷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被打断的不满。
“王大爷,麻烦问一下,有没有我的信?”
“信?”
“哦,路明非的信……”
王大爷念叨着,转身在身后一个堆满了报纸和信件的木架子上翻找起来。
“喏,找到了。”王大爷从一叠信里抽出一封,递了出来,“是个洋玩意儿,上面写的都是鸟语,美国寄过来的。”
路明非接了过来。
信封是米白色的,质地精良。左上角印着一行优雅的英文字体,“University of Chicago”。
是它,一切的开端。
他没有立刻拆开,只是将信拿在手里,又问道:“大爷,是不是还有一个我的包裹?”
“包裹?”王大爷显然愣了一下,他把老花镜往鼻梁上推了推。
王大爷在桌子底下的一堆杂物里翻找起来。
终于,他从角落里拖出一个半旧的纸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用牛皮纸包裹得方方正正的小盒子。
“还真有。给,签个字。”
王大爷把包裹和一本签收簿一起从窗口递出来,还附带一支笔帽上带牙印的圆珠筆。路明非接过包裹,在签收簿上找到自己的名字,然后在后面工工整整的签下了“路明非”三个字。
王大爷收回签收簿,没说什么,关上了窗户。
很快,里面又传来了那咿咿呀呀的唱腔。
路明非拿着信和包裹,转身向自家的居民楼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