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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素未谋面的店主未免太过热情,初次见面就赠送价格不菲的定**装。
“这怎么行?”
“沈眉庄”将手机往前递了一些,“这样好的料子和做工,想必费了不少心思,你是做生意的,怎么能让你赔钱。”
甄嬛也摇头,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探究:“老板太客气了。我们素不相识,怎能平白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于悦这才惊觉自己的失态,她下意识地咬了咬下唇,耳尖微微发烫。
是啊,在她们眼里,自己不过是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罢了。
“是我冒昧了。”
她轻咳一声,目光在两人之间游移,最终落在她们手中的衣裙上,声音不自觉地放轻:“只是……看到你们穿上它们的样子,就觉得特别合适。设计师最开心的,不就是看到作品找到最适合它的主人吗?”
见两人还想拒绝,于悦笑着说道:“我看你们气质出众,只当你们是帮我宣传了,以后常来坐坐,帮我提提意见,好不好?”
“沈眉庄”看出她眼底掩不住的期待,莞尔一笑,从手包里取出手机,说道:“那我们加个好友吧。我叫沈梅,在对面的金融公司上班,这是我的好朋友甄晚。”
甄嬛——不,现在应该叫甄晚了——也笑着补充道:“我是市歌剧舞剧院的舞蹈演员。”
她微微偏头,“老板,你的设计很有东方韵味,说不定以后我们团里演出服也可以找你合作呢。”
沈梅、甄晚——这两个名字在她唇齿间轻轻滚过,既陌生又熟悉。
“我叫于悦。很高兴认识你们。”
她拿出手机,调出二维码递到二人眼前。
袖口随着她的动作微微上滑,露出腕间那点暗红色的痕迹。
甄晚的目光突然凝固:“等等,你这手腕上是怎么回事?”
于悦顺着她的视线低头,这才注意到上午拍蚊子留下的痕迹竟呈现出清晰的椭圆形红痕。
她抽了张湿巾用力擦拭,皮肤都搓红了,那痕迹却像长在血肉里似的。
“奇怪……”她喃喃自语。
另一边,沈梅忽然也伸出左手腕,皓白的肌肤上赫然印着同样的红痕。
“巧了。我这也有一块,今早发现的,刚才我还和晚儿说,这可能是整天敲键盘磨的。”
甄晚闻言轻笑,撩起左袖露出纤细的手腕,“我这应该是练托举动作时扭伤的。”
她说着,忽然蹙起眉头,“你们看——”
三只手腕上的红痕,不仅形状相似,连在腕部的位置都分毫不差——正好在桡动脉上方三指处,像被同一个模具烙下的印记。
“砰、砰、砰——”
于悦听见自己骤然加速的心跳声,耳膜被震得发疼。
她下意识看向沈梅和甄晚,却发现对方的瞳孔也在微微颤动,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不可思议的巧合。
三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空气中似乎有无形的电流穿过。
沈梅突然笑出声,打破了这奇异的静默:“倒是有缘。”
她从包里取出三个精致的檀木小盒子。
“前些日子我去玉器市场,看中了一个镯子。那老板说,别的镯子都是一对儿,偏这个镯子,匠人做了三个。老板不单卖,我就都买了回来。今天刚好带着。”
“老板,这衣服你既然不收钱,”沈梅将其中一个玉镯递到于悦跟前,“那这镯子我便送你一个。”
于悦颤抖着伸出手接过,瞳孔骤缩扩大,呼吸在这一刻几乎停滞。
她太熟悉了——这镯子的颜色大小,甚至上面蜿蜒的翠色纹路,都和当初沈眉庄送的那个镯子一模一样。
沈梅说完,又转向甄晚,“这个给你。”
甄晚笑盈盈接过,指尖灵巧地一转,玉镯便直接滑入了她的手腕,她转动了两圈,赞道:“漂亮,梅姐姐,你的品味一直很好。”
沈梅戴上后,转头去看于悦。
却发现她神情激动,眼底隐约有泪光闪烁。
“怎么,不喜欢?”沈梅轻声问道。
于悦强忍着将眼泪憋回去,喉头滚动了几下才发出声音:“不,很喜欢,只是……”她顿了顿,声音低了几分,“这镯子,让我想起了两个故人。”
甄晚在一旁轻笑,指尖轻轻拨弄着手腕上的玉镯:“我也觉得这镯子眼熟得很,像是在哪儿见过,特别是戴在手上的感觉,很熟悉。”
沈梅的目光落在自己的手腕上:“玉器嘛,总是有灵性的。我第一眼看到它,也觉得眼熟,便立刻买了下来。”
她抬眼看着于悦,温柔一笑,“兴许是缘分。”
于悦深吸一口气,缓缓将玉镯戴上。
当冰凉的玉镯滑入手腕的刹那,她恍惚听见了命运齿轮咬合的声音。
而就在这瞬间,三人手腕同时微微发热,等她们再低头看时,手腕上的红痕已经消失不见,仿佛从未存在过。
这素未谋面的店主未免太过热情,初次见面就赠送价格不菲的定**装。
“这怎么行?”
“沈眉庄”将手机往前递了一些,“这样好的料子和做工,想必费了不少心思,你是做生意的,怎么能让你赔钱。”
甄嬛也摇头,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探究:“老板太客气了。我们素不相识,怎能平白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于悦这才惊觉自己的失态,她下意识地咬了咬下唇,耳尖微微发烫。
是啊,在她们眼里,自己不过是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罢了。
“是我冒昧了。”
她轻咳一声,目光在两人之间游移,最终落在她们手中的衣裙上,声音不自觉地放轻:“只是……看到你们穿上它们的样子,就觉得特别合适。设计师最开心的,不就是看到作品找到最适合它的主人吗?”
见两人还想拒绝,于悦笑着说道:“我看你们气质出众,只当你们是帮我宣传了,以后常来坐坐,帮我提提意见,好不好?”
“沈眉庄”看出她眼底掩不住的期待,莞尔一笑,从手包里取出手机,说道:“那我们加个好友吧。我叫沈梅,在对面的金融公司上班,这是我的好朋友甄晚。”
甄嬛——不,现在应该叫甄晚了——也笑着补充道:“我是市歌剧舞剧院的舞蹈演员。”
她微微偏头,“老板,你的设计很有东方韵味,说不定以后我们团里演出服也可以找你合作呢。”
沈梅、甄晚——这两个名字在她唇齿间轻轻滚过,既陌生又熟悉。
“我叫于悦。很高兴认识你们。”
她拿出手机,调出二维码递到二人眼前。
袖口随着她的动作微微上滑,露出腕间那点暗红色的痕迹。
甄晚的目光突然凝固:“等等,你这手腕上是怎么回事?”
于悦顺着她的视线低头,这才注意到上午拍蚊子留下的痕迹竟呈现出清晰的椭圆形红痕。
她抽了张湿巾用力擦拭,皮肤都搓红了,那痕迹却像长在血肉里似的。
“奇怪……”她喃喃自语。
另一边,沈梅忽然也伸出左手腕,皓白的肌肤上赫然印着同样的红痕。
“巧了。我这也有一块,今早发现的,刚才我还和晚儿说,这可能是整天敲键盘磨的。”
甄晚闻言轻笑,撩起左袖露出纤细的手腕,“我这应该是练托举动作时扭伤的。”
她说着,忽然蹙起眉头,“你们看——”
三只手腕上的红痕,不仅形状相似,连在腕部的位置都分毫不差——正好在桡动脉上方三指处,像被同一个模具烙下的印记。
“砰、砰、砰——”
于悦听见自己骤然加速的心跳声,耳膜被震得发疼。
她下意识看向沈梅和甄晚,却发现对方的瞳孔也在微微颤动,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不可思议的巧合。
三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空气中似乎有无形的电流穿过。
沈梅突然笑出声,打破了这奇异的静默:“倒是有缘。”
她从包里取出三个精致的檀木小盒子。
“前些日子我去玉器市场,看中了一个镯子。那老板说,别的镯子都是一对儿,偏这个镯子,匠人做了三个。老板不单卖,我就都买了回来。今天刚好带着。”
“老板,这衣服你既然不收钱,”沈梅将其中一个玉镯递到于悦跟前,“那这镯子我便送你一个。”
于悦颤抖着伸出手接过,瞳孔骤缩扩大,呼吸在这一刻几乎停滞。
她太熟悉了——这镯子的颜色大小,甚至上面蜿蜒的翠色纹路,都和当初沈眉庄送的那个镯子一模一样。
沈梅说完,又转向甄晚,“这个给你。”
甄晚笑盈盈接过,指尖灵巧地一转,玉镯便直接滑入了她的手腕,她转动了两圈,赞道:“漂亮,梅姐姐,你的品味一直很好。”
沈梅戴上后,转头去看于悦。
却发现她神情激动,眼底隐约有泪光闪烁。
“怎么,不喜欢?”沈梅轻声问道。
于悦强忍着将眼泪憋回去,喉头滚动了几下才发出声音:“不,很喜欢,只是……”她顿了顿,声音低了几分,“这镯子,让我想起了两个故人。”
甄晚在一旁轻笑,指尖轻轻拨弄着手腕上的玉镯:“我也觉得这镯子眼熟得很,像是在哪儿见过,特别是戴在手上的感觉,很熟悉。”
沈梅的目光落在自己的手腕上:“玉器嘛,总是有灵性的。我第一眼看到它,也觉得眼熟,便立刻买了下来。”
她抬眼看着于悦,温柔一笑,“兴许是缘分。”
于悦深吸一口气,缓缓将玉镯戴上。
当冰凉的玉镯滑入手腕的刹那,她恍惚听见了命运齿轮咬合的声音。
而就在这瞬间,三人手腕同时微微发热,等她们再低头看时,手腕上的红痕已经消失不见,仿佛从未存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