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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

  秦赢跟南宫芸荻聊到了天亮。

  天南海北无所不谈。

  二人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

  既有男女之间的暧昧,又有同道中人的惺惺相惜,更有一丝主仆之间的信任。

  但,秦赢从不会拿身份压她。

  哪怕南宫芸荻已愿意拜在太子门下。

  在外人面前,她也会放低姿态,称呼秦赢为殿下。

  但,秦赢不愿意视她为仆。

  其实也不愿意让她去复国。

  复国之后,二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再纯粹,以后大概也不会再有今夜这样肆无忌惮的交谈。

  当然——这些都是放在秦赢心里的话。

  从不说出口。

  天亮了。

  秦赢躺在椅子上睡着,身上盖了一件素白的外套,南宫芸荻已无踪影。

  老黄来找,这才让他醒了过来。

  “殿下。”

  “南宫姑娘留下了信。”

  老黄小声提醒。

  秦赢揉了揉眼睛,看向盖在身上的外套。

  这是南宫芸荻昨夜穿的外套,上面残留着她的气味,淡淡的芳草清气,还有一丝女儿家独有的馨香。

  他打开了桌上的信封。

  信上只有一行大字。

  ——我住在东街福禄客栈,天字一号房。

  “殿下,既然喜欢,为何不要了她?”

  老黄微笑着询问。

  他看得出,秦赢对南宫芸荻有暧昧,而这位女侠也不排斥。

  既然是郎情妾意,何不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老黄看来,殿下的女人还是太少了。

  皇族之人,哪个不是妻妾成群的?

  汉帝有一整个后宫。

  我家殿下胜他百倍,却只有四个女人,并且还未诞下子嗣,这说出去怕是有些凄凉吧?

  拥有的女人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男人彰显能力的方式。

  “喜欢?”

  秦赢喃喃自语,而后摇头,“我们还是友情更多一些,要是跨过那条线,也许就会尴尬。”

  “况且,我女人也不少了。”

  老黄点头称是。

  他当然希望秦赢的女人越多越好,以后开枝散叶,子孙满堂。

  但这种事可不能强迫。

  “以前调查南云国的遗民,查到多少了?”

  秦赢开口问道。

  老黄道:“倒是有一部分,大概有好几万人,但他们都只有南云国的血脉,大多都不记得南云国的历史了。”

  “这些人现在生活还算过得去,有田种,有饭吃…假如要复国的话,他们大抵兴致不高。”

  秦赢忽然为南宫芸荻感觉到一丝悲凉。

  一个国家真正走向灭亡,就是从子民忘记历史开始的。

  当后代子民忘了这个国家曾经有过的历史,那就不会再有留恋,也谈不上复国了。

  普天之下,还想着给南云复国的,大概只有南宫芸荻了吧?

  “稍后将消息整理出来,送给南宫芸荻。”

  “跟她说清楚情况。”

  “如果这样她还是想要复国,那我信守承诺,会借她军队。”

  听到秦赢的话,老黄点了下头。

  “搜罗人才的事,老夫已着手去办了。”

  “老夫是来向殿下辞行的,此去少则三五月,多则一年半载。”

  “殿下可要好生珍重。”

  老黄说着,便拱手作揖。

  他不愿离开秦赢的身边。

  但为了创建兵工厂,寻找合适的人才也是重中之重,更何况还是殿下亲自吩咐的。

  老黄也只得暂且离开他身边。

  “我已不是小孩子,会照顾好自己,”

  秦赢笑着说道。

  老黄不再多说,旋即离去。

  秦赢先去看了柳韵仙她们。

  吃过早膳后,便去上朝。

  朝会还是一如既往地无聊。

  每日就是处理各地州府上书奏折。

  其中有急事,也有鸡毛蒜皮的小事。

  如此这般持续了七天。

  秦赢已是乏味得很。

  一想到汉帝居然在这种日子里持续了几十年,他都不由得有些佩服了。

  再一想到,未来几十年他都要这样。

  秦赢便感觉到头发似有脱落的迹象…

  ……

  与此同时。

  剑门关外,瀚海大草原。

  一个身穿汉朝官服的人,正骑着烈马在草原之上狂奔,他的身后箭矢如雨,还时不时传来几声粗野的谩骂。

  “汉朝的狗,你跑不出我赤狐部的领地!”

  “下马受绑,留你全尸!”

  “姓冯的狗,你XX妈耳聋了!”

  “……”

  冯墨亭整个人趴在马背上,身体曲线与马背贴合,如此这般能最大限度的躲避身后射来的弓箭。

  “木尔多!你儿子的死与我无关!”

  “你敢公然截杀朝廷钦差,可想过后果?”

  “你们赤狐部,会因此而灭绝!”

  “倘若现在罢手,我可以当做没发生过。”

  冯墨亭回头大吼着。

  他心里简直怒到了极致。

  因为草原白灾封了路,他距离回京交差的日子晚了半个月。

  今日天气好,积雪消融道路得以畅通。

  他与雄主古苏丹道别之后,便带上自己的五名护卫,往剑门关去。

  途径赤狐部时,意外突现。

  赤狐部族长木尔多,暗箭偷袭。

  射杀了他三名护卫。

  剩下两名为了掩护他逃离,留下与木尔多血战,但也仅仅拖延的十几分钟。

  木尔多率领十几名赤狐部的勇士,就像疯狗一样追着不放他。

  草原的马品种更好,凭着速度很快就追上了冯墨亭。

  “冯狗贼!”

  “你是朝廷的钦差,代表朝廷而来,我儿子死在朝廷的手里,你就必须偿命。”

  “停下,可以给你个痛快!”

  “若是叫我抓回去,可就别想死得舒服。”

  木尔多面目狰狞。

  冯墨亭暴跳如雷,自己堂堂文状元,朝廷亲点的钦差,你居然左一句狗贼,又一句狗贼!

  冯墨亭当即抓起弓箭,回身射向木尔多。

  箭矢离弦而去,速度极快。

  木尔多显然也没想到,一个文官居然还会骑射,当他回过神来,箭矢擦着他耳朵飞了过去。

  差点将他射落马下。

  “抓住他!”

  “杀!杀了他!”

  木尔多暴怒,嘶吼着。

  草原勇士最擅骑射。

  可他刚才居然差点被一个文官射落,这直接就刺激到了他。

  “唉,可惜了…”

  冯墨亭一箭不中,又再射。

  可木尔多已有了防备,轻而易举便躲过了他的箭矢,可其他人却没这么好运。

  有两人被冯墨亭射落下马,生死不知。

  “嘿嘿,圣人百世之师也,教的东西都是有用的。”

  冯墨亭此时无比感激他当年的十年寒窗。

  虽然他是个文状元,但学的东西可不少,圣贤书有四书五经六艺。

  这六艺之中,就有射艺。

  不过他是文人,没这么精通罢了。

  本以为射箭杀人这种事,一辈子也用不上。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用上了。

  “混账东西!”

  “一个文官,也敢如此猖狂!”

  木尔多气炸了,他的两个兄弟居然被文官射落,这传回去岂不是奇耻大辱。

  他拉紧缰绳,而后一跃而起。

  便以极其惊人的平衡力,直接踩在了马背上,取下三支穿云箭,拉弓如满月。

  这是他的绝技。

  能一次射三箭,即便是草原上最狡猾的动物也躲不过这招。

  嗖嗖嗖!

  三箭齐发。

  冯墨亭惊骇回头。

  他用手挡住了射向脑袋的一箭,手掌被射穿,另外两支箭射中他的胸口和腹部。

  冯墨亭失去平衡,摔落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