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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全德的背心已然被冷汗彻底湿透。

  他只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仿佛置身于冰窖之中。

  “他**……”

  刘全德在心里怒骂。

  这小子是一点都不留情啊!

  庭审直播还开着,你把话挑得这么明白干什么?

  你提“王贵荣”三个字,我不就知道你的意思了吗?!

  非要掰开揉碎了,把所有潜在的威胁,都明明白白地呈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生怕我听不懂是吧?!

  王贵荣……王贵荣……

  刘全德内心恐惧到了极致。

  他怕了。

  他真的怕了。

  这个案子,他**早就该判无罪!

  一开始,他看到卷宗时就清楚,证据链是残缺的,程序是有问题的。

  只不过碍于上面打了招呼,碍于“兄弟单位”的面子,他才一直拖着,犹豫着。

  想找一个折中的办法。

  可张伟这小子,根本不给他任何退路!

  现在,他已然站在了风口浪尖上,所有人都盯着!

  如果他再“顶着压力”,罔顾事实与法律,强行维持“有罪”判决……

  那王贵荣的下场,或许就是他的明天!

  不!

  绝对不行!

  王建啊王建,检方啊检方。

  要担责,让你们自己担去!

  老子不奉陪了!

  刘全德的眼神逐渐变得坚定。

  他深吸一口气,紧紧握住法槌。

  “咚!”

  清脆的槌声再次回荡在法庭之上。

  “现在,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刘全德的目光平静地看向公诉席上的王建。

  王建闻言,自信地整理了一下领带,站起身。

  他脸上带着一丝得意。

  刘全德看着王建这副胸有成竹的模样,眉梢几不可察地一挑。

  这老小子,怎么这么自信?

  难道他还藏着什么足以定罪的新证据,一直没拿出来?

  如果真的有足以定罪的、合法的新证据……

  这个案子,也不是不能判有罪!

  这样一来,自己也不用冒着“王贵荣”的风险,还能给上面和“兄弟单位”一个交代!

  刘全德的内心,顿时又活跃了起来。

  他满是鼓励地,看向王建。

  王建抬起头,正好与刘全德的目光对上。

  他清晰地从刘全德的眼神中,捕捉到了一丝“支持”的意味。

  “老伙计!”

  他仿佛听到了刘全德的心声。

  “你尽管说!”

  “我给你兜底!”

  瞬间。

  王建觉得信心百倍!

  他就知道!

  他就知道合议庭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原来一切都是自己吓自己!

  一个外地来的毛头小子,就算舌灿莲花又如何?

  在丰江,检方认定的案子,就是铁案!

  谁来也不好使!

  王建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地说道:“审判长,合议庭各位法官,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我方已经详细听取。”

  “但辩护人所谓‘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违法’等论点,我方均持有异议。”

  “首先,关于讯问主体,辩护人提及辅警参与讯问。”

  “我方要强调的是,本案讯问笔录的制作,始终是在正式侦查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的。”

  “辅警的作用,仅限于辅助记录、整理材料,而非独立讯问。”

  “讯问笔录的末页,也清晰记载了侦查人员张某、李某的签名。”

  “这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主体的规定,何来违法一说?!”

  张伟的嘴角勾起一丝讥讽。

  监督指导?

  辅助记录?

  强词夺理。

  侦查人员是指持有法定侦查权的公务人员,不是说签个名就算数。

  辅警本质上不具备独立的侦查权和讯问权。

  讯问笔录的“制作人”,就是实际进行讯问、固定口供的人。

  如果辅警在实质上扮演了讯问者的角色,即使有侦查人员在场,那也属于程序违法。

  这根本是在混淆概念。

  王建继续道:“其次,关于被告人陈强的多次翻供。”

  “我方认为,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的供述,是在其首次接受讯问时,在没有任何外部干扰的情况下,自愿且清晰地作出的。”

  “那句‘钱是从她包里拿的,没告诉她’,是他亲口所言,足以证明其盗窃主观意图。”

  “至于其后续的翻供,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受他人教唆、或为逃避法律责任而改变口供的情况,并不少见。”

  “这恰恰反映了其企图通过否认事实来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

  “不能因为被告人的翻供,就否定其首次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张伟的眉梢微微上挑。

  狡辩。

  典型的狡辩。

  首次供述的合法性,本身就因为辅警讯问而存疑。

  更重要的是,陈强后续的翻供,明确指出是“被迫签字”,这需要彻底调查。

  而非简单归结为“逃避责任的教唆”。

  这根本是在回避核心问题。

  王建的声音更加洪亮:“再次,关于被害人李立春的询问笔录。”

  “辩护人质疑其‘程序倒置’,这完全是断章取义!”

  “诚然,李立春的首次报案是在治安案件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陈述的证据效力就此丧失。”

  “本案转为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对李立春进行了第二次询问,并对她的陈述进行了再次固定。”

  “这正是为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转化的要求!”

  “被害人的两次陈述,内容高度一致,足以相互印证,证明其真实性!”

  张伟在桌下轻轻敲了敲手指。

  虚伪。

  “再次固定”可不是“重新收集”。

  法律要求的是在刑事立案后,按照刑事诉讼的程序和标准,对言词证据进行“重新收集”或“转化”。

  这需要严格的程序保障,比如告知权利、记录规范、同步录音录像等。

  李立春的两次询问笔录,如果只是简单重复,而没有新的程序保障,那它依然是“治安案件”阶段的产物,无法有效转化为刑事证据。

  至于“内容高度一致”,则更是自欺欺人,因为之前的笔录,内容本身就有矛盾。

  王建的目光扫过旁听席,他享受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

  “至于辨认笔录,侦查人员王某、刘某全程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程序合法有效,没有任何见证人缺席的瑕疵。”

  张伟嘴角微不可察地撇了撇。

  侦查人员在场就代表程序合法?

  没有见证人的辨认,以及在刑事立案前的辨认,都存在严重的程序缺陷,根本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这些都是教科书级别的错误。

  王建加重了语气,指向那十二份《情况说明》:“最后,我方出具的十二份《情况说明》,详细阐述了案件**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

  “这些说明,恰恰证明了公安机关在**本案过程中,始终秉持严谨细致、依法办案的原则。”

  “这些都是真实情况的客观记录,是司法机关公开透明的体现,更是本案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的有力佐证!”

  张伟冷笑一声。

  自说自话。

  自己出具的说明,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逻辑滑稽。

  这些所谓的“情况说明”,本身就是为了掩盖程序瑕疵而炮制的“补丁”。

  没有独立的第三方证明,这些文件本身的证明力就非常有限。

  王建说完,目光转向刘全德,眼中带着一丝祈求和暗示。

  他知道,自己能做的都做了。

  他已经尽量将那些漏洞解释得“合法合规”。

  现在,就看合议庭了。

  他再次看向张伟。

  “审判长,合议庭各位法官!”

  王建的声音陡然拔高,语气凌厉:“我方认为,辩护人刚才的言论,尤其是对审判长个人以及我检方办案机关的直接指责,已经超出了正常辩论的范畴!”

  “其多次以带有威胁性的言语,公然质疑司法权威,甚至以个别案件的案例,对合议庭施加不当压力!”

  “这已经构成对法庭秩序的严重干扰,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蔑视!”

  “我方请求合议庭,依照《中*****国法庭规则》,对辩护人的不当言论和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王建的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他就是要借机,让法庭制裁这个口无遮拦的年轻律师!

  让他知道,在丰江,没人能挑战司法权威!

  即使不能让陈强有罪,也要让这个张伟付出代价!

  他的话音落下,整个法庭的气氛瞬间凝固。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刘全德的身上。

  大家都在等待着,等待着审判长会如何回应公诉人这带有惩戒意味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