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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9章 厨师界万中无一的天才!(6.2k二合一)

  刚从卤锅里捞出的猪头肉还冒着微微热气,面上泛着红亮的油光,在漏勺里颤颤巍巍,看起来**极了。

  竹编簸箕换了一个深一点的,边沿能有十公分高,底下先铺了一层双折叠的纱布,避免卤肉被竹片边缘刮破,坏了卖相。

  卤肉出锅就开始堆积木,数量最多的卤猪头肉往边上放,猪耳朵和猪拱嘴一只只立着,中间再摆两个猪蹄,这一个小簸箕塞的满满当当,看起来相当**。

  卤肉其实只拿了一部分出来,中午卖的少,摆在外边风一吹,容易变色,高峰期还得是晚上。

  “肖师傅和郑师傅装备整的齐全,还请了一个帮工,看起来相当专业。”周淼刚回来,一边帮着捞卤肉,一边跟周砚说道。

  “我师父他们光是这个月就有四场酒席要办,规模大的上三十桌,不请人肯定不得行。”周砚笑着说道,上回周浩结婚,他也算是一个临时帮工。

  多少人能办多大事,他师父心里可太有数了。

  在苏稽当了半辈子大厨,找个干活麻利的帮工肯定不难。

  周砚抬起簸箕出门,小心放在门口的小方桌上,便瞧见黄家兄妹俩骑着自行车慢悠悠来了。

  “周老板!”黄莺笑着和他打招呼。

  黄兵则是跟他点了点头,他觉得喊周哥不太符合他的气质,出门在外,别人都是喊他黄哥的。

  “中午倒是来得早啊。”周砚看着俩人笑道。

  看得出来,今天中午来的没那么匆忙,脸上虽然还是有汗,但不像早上那样如同从水里捞出来那般夸张。

  黄莺的目光已经被那一簸箕的卤肉吸引,把车一停,立马凑了过来,嘴巴微微张着:“这卤猪蹄看着好好吃啊!还有着卤猪头肉,看着就香!”

  她爱吃卤肉,但他们自家酒楼不做卤肉!

  平时都是在外边买着吃,一个月得吃好几回城南赵记卤味。

  她老汉也爱吃卤肉,但每次吃赵记都是一边吃一边嫌弃,说不如苏稽张嬢嬢做的卤肉好吃。

  黄莺从出生开始就没尝过张记卤味,所以不信,反正她就爱吃赵记。

  但是,周砚做的这个卤肉,看着可真不错啊。

  颜色红亮,卤香浓郁。

  特别是那摆在中间的卤猪蹄,肉嘟嘟的,看着可太**了!

  “猪蹄有什么好吃的,切一盘猪拱嘴和猪耳朵呗。”黄兵也过来了,看着这一簸箕卤肉也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提议道。

  黄莺点头,看着周砚道:“那我要一个卤猪蹄,再切一盘猪拱嘴和猪耳朵。”

  “好,给你们各切二两混一盘。”周砚点头,嘴角微微上扬,点了就对了,要是能给他们老汉打包一份回去就更好了。

  合作这种事情,谁先主动谁在谈判中占下风。

  纺织厂还差几分钟下班,这会店里没客人。

  两人进店,黄兵的脚步在门口顿了一下,看着赵铁英守着的那口大锅,好奇问道:“赵嬢嬢,这是啥汤?闻着好香啊。”

  “这是我们店的招牌,跷脚牛肉汤,里面有牛肠、牛蹄筋、毛肚、牛肉,汤鲜味美,滋补祛湿。”赵铁英看着他笑道:“你这小身板,就应该每天喝一碗补一补。”

  赵嬢嬢笑着说话的时候,亲和力十足,让人没法拒绝,黄兵说道:“那给我来一碗尝尝。”

  倒也不是想补,就是这骑了一路车,有点渴了。

  而且,这是昨天没吃到的隐藏菜单,今天肯定要试一试嘛。

  “要得,你们找个位置坐嘛。”赵铁英笑着应道。

  两人找了张靠近菜单的桌子坐下,一落座,黄兵就盯着墙上的菜单看,“再点两个什么菜?”

  黄莺看着他开始算账:“妈给了我二十块钱作为我们三天的伙食费,平均下来一天是六块六,早上我们吃了一块八了,现在还剩下四块八。

  猪蹄一块二,卤猪耳朵、猪拱嘴一块二,一碗跷脚牛肉六毛,还剩一块八。你要再点两个菜,晚上还吃不吃饭?”

  “老妈也太抠门了吧?吃饭钱都不给够啊。”黄兵把目光从菜单挪到她脸上,想了想:“猪蹄是你单独点的,一会也是你单独吃的,这不能算在伙食费里吧?这样多出来的一块二挪到晚上吃,咱们点一个……四毛钱的油渣炒莲白!”

  “卤猪蹄你说你不吃的哈。”黄莺欣然点头:“行,那卤猪蹄算我的,再加一份油渣炒莲白。”

  “不过,这算是新菜吗?昨天在菜单上没看见有这道菜呢。”黄莺盯着排在末尾的油渣莲白,0.4元一份的价格,是菜单上最便宜的,比面条还便宜。

  没办法,预算不足,不能点肉了。

  可光吃卤肉好像又不够下饭,点一份价格便宜的半荤半素,刚好合适。

  “对,就是今天刚上的新菜。”赵铁英端着跷脚牛肉过来,给他们拿了两个小碗,两个蘸碟。

  周砚把猪蹄和切好的卤猪耳朵和卤猪拱嘴也给端了出来。

  他们兄妹俩的对话他都听见了,所以卤猪蹄没切,只给加热了一下,一整只摆在了黄莺的面前。

  热气腾腾的卤猪蹄,盘子放在桌上的时候,肉也跟着颤颤巍巍的晃了晃,香气扑鼻而来,可比刚刚摆在门口的还要更**。

  黄兵的目光都忍不住跟随,喉咙滚动了一下,理智让他收回目光。

  一块二一个,还得自己出钱。

  不行不行!

  他现在一天的生活费只有十块,又要给摩托车加油,又得给女朋友买小礼物,还要请兄弟们喝酒……

  哪有预算啃这大猪蹄子啊。

  “这卤猪蹄太棒了!洗个手,抱着啃!”黄莺喜滋滋的起身去洗手。

  黄兵则是把目光转到了跷脚牛肉上。

  土碗里满满当当的全是肉,面上飘着六片粉嫩的牛肉,旁边还有毛肚支起的一角,半透明的蹄筋看着软乎乎的,还有牛肠,香气扑鼻,闻着就鲜。

  他拿起勺子,先给自己舀了半碗汤。

  端起碗吹了吹,喝了一口。

  嘶!

  烫!

  刚从滚烫的汤锅里舀出来的汤,实在烫嘴。

  不过……好鲜!

  舌尖上的味蕾被烫的微麻后,很快便被鲜味所吸引。

  牛骨汤的鲜美滋味,竟是如此的突出。

  这一锅里有牛杂、牛筋、牛肉,相当杂乱的一锅汤,却尝不到一丝膻味,只有馥郁的鲜香!

  黄兵吹着热气,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

  好喝!

  半碗汤下肚,浑身暖洋洋的,额头上都冒起了一层薄汗。

  呼——

  黄兵呼了一口气,舒坦!

  这可比他们家酒楼传承百年的壮骨汤好喝多了。

  他现在深刻怀疑,要么就是他爹没学到爷爷的真本事,要么就是他们家那壮骨汤还得练。

  “有这么好喝吗?这么烫都能一口干?”黄莺坐回位置,一边卷袖子,一边看着黄兵疑惑道。

  她刚刚可是瞧见黄兵被烫的龇牙咧嘴,可还是舍不得放下手里的碗。

  黄兵点头:“不开玩笑的说,鲜的不得了,比咱们酒楼的壮骨汤好喝多了。”

  “真的?咱们的壮骨汤可是好多客人每个星期都要来喝的,传承上百年了,当年咱们祖祖就是靠着一锅壮骨汤把飞燕酒楼开起来的。”黄莺有点不信,也不急着啃猪蹄了,拿了勺子给自己舀了半碗汤。

  她倒是学聪明了,没有急着端碗喝,拿勺子舀起,小口吹了吹,这才喂到嘴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鲜!香!

  牛骨汤怎么才能熬出这样的鲜味和浓香来啊?!

  汤色看起来十分清澈,鲜味却直冲天灵盖,感觉眉毛都要飞走了。

  黄莺从小好吃,又会撒娇,他爸去探访名店、拜谒名厨都会带着她,别看她今年才十八,她这张嘴吃过的好东西,比不少老饕都要多。

  东西好坏,她尝一口心头就有数。

  这碗牛肉汤确实比他们飞燕酒楼的壮骨汤更鲜,也更清爽,除了牛骨和牛肉的鲜香,她还尝到了一些特别芳香,感觉像是中药与香料混合的气味,但在这汤中并不突兀,反而起到了提鲜增香的效果。

  当然,他们家的壮骨汤也有独到之处,百年传承,除了味道好,主要还是强筋壮骨的功效深入人心,得到了不少中老年人的喜爱。

  可刚刚赵嬢嬢的话她也听到了啊,这跷脚牛肉,滋补祛湿,也是药膳啊!

  周砚太厉害了!

  不光炒菜、烧菜做得好,竟然连汤也炖的如此鲜美。

  勺子一口接着一口,半碗汤也很快下了肚。

  黄兵不语,只是一味加速度,一块又一块地吃着碗里的牛肉和牛杂。

  “啪!”

  黄莺的筷子按住了他的筷子,冷声道:“这剩下三块牛肉是我的了!我刚刚数过,一共六片,你已经吃了三片!”

  黄兵陪笑道:“我是你亲哥啊,算的这么明白干什么,你还有一只大猪蹄没吃呢。”

  “牛肉不行,别的你可以多吃两块。”黄莺刷刷把牛肉夹到自己的蘸碟里,裹上辣椒面,先尝了一片。

  这牛肉切的片大薄软,入口相当滑嫩,比家里吃的火锅烫的吊龙还嫩!

  这火候把控的太到位了。

  还有这辣椒面,好香啊!

  香辣中带点微微的麻,咸香适口,犹如点睛之笔,给这鲜美的牛肉添了滋味。

  这吃法和老妈蹄花类似,汤味要清淡鲜美,但必须配一个足够有味道的蘸碟,这才是属于四川人的吃法。

  她又尝了脆爽的毛肚和软糯的蹄筋,以及耙软的牛肠,各有风味。

  “周砚怎么这么厉害?啥都能做的这么好吃?”黄兵凑过来,小声说道。

  黄莺想了想道:“他,大概就是厨师界万中无一的天才。”

  这句评价,不带一丝花痴。

  她跟着他爸吃过许多名厨做的菜,单要论灵气,周砚做的这几道,绝对是独一档的。

  火候、调味,把控到了极致。

  确实有水平。

  “难怪老汉儿那么看重他。”黄兵若有所思,那以后喊周哥,还是砚哥呢?周哥苏稽镇上没三百也有两百个,还是喊砚哥好了,显得亲近。

  天才,多么稀奇的字眼啊。

  那肯定得提前把关系处好啊。

  他从小在酒楼长大,他爹待人接物那一套还是学了五六分的。

  “我要吃猪蹄了!”黄莺放下筷子,一脸庄重的抓起卤猪蹄的两端,张大嘴巴咬了一口。

  颤巍巍的猪皮一抿就从骨头上脱了下来,蹄筋给软软糯糯的,一口下去,肉汁在口腔里四溅,感觉灵魂都随之颤了颤。

  好香啊!

  这一口热卤猪蹄咬下去,实在是太满足了!

  黄莺爱吃卤猪蹄,赵记的卤猪蹄她三天吃一个,坚持五年了,是她心中的小甜甜。

  一般买回家是冷的,她还会自己上锅蒸热,就爱吃这口软软糯糯,入口即化的感觉。

  可今天……

  赵记的卤猪蹄,在她心中的地位瞬间下滑到了第二位。

  周砚的卤猪蹄荣登榜首。

  她突然能理解老汉的那些吐槽了。

  卤水的差距太大了!

  卤水是卤味的灵魂,是它赋予了猪蹄、猪头这类原本不受待见的食材灵魂,让它们得到食客的喜爱。

  她之前一直觉得赵记的卤水极好,香味浓郁,色泽也漂亮,卤出来的肉还挺香的,比别家好吃多了。

  可在周砚的这只卤猪蹄面前,赵记瞬间沦为路边一条。

  这绝对是一锅老卤,卤汁的香味非常醇厚,香料调和的相当完美,香而不腻,余味微甜,因为用的是正儿八经的糖色。

  黄莺又咬了一口,越嚼越香,这味道可真的太绝了。

  黄兵本来不想吃的,可黄莺的吃相实在太**,感觉这卤猪蹄又软又香的,在她手里一晃,还颤颤巍巍的。

  可惜囊中羞涩,确实拿不出一块二来吃一只卤猪蹄了。

  这会工厂已经下班,纺织厂的工人们涌入饭店,落座点餐。

  “赵嬢嬢,今天还有猪蹄不?我们要一个!”旁边那桌的女工开口问道。

  “除了预定的,还有五个,我给你点上嘛。”赵铁英笑着应道。

  黄莺闻言,眉梢一挑,伸手抓了一片卤猪耳朵喂到嘴里,嚼了嚼咽下,立马跟着道:“赵嬢嬢,我也再要一个卤猪蹄,再要一只卤猪耳朵,一个卤猪拱嘴,半斤卤猪头肉。”

  黄兵闻言眼睛一亮,露出了欣慰的笑。

  还得是亲妹啊,小时候没白疼。

  不过这点的有点多吧?他们的卤猪耳朵和卤猪拱嘴还没吃呢。

  “再加,你们吃不完吧?”赵嬢嬢有些迟疑的看着黄莺,这姑娘性格好,嘴也甜,但有钱也不能这么浪费啊。

  “嬢嬢,你先给我留着,等会我们吃完了打包带回去。”黄莺笑着道:“我妈爱吃卤猪蹄,我觉得你们家的卤猪蹄可太好吃了,我要带回去给我妈尝尝,再给我老汉带点下酒菜回去。”

  黄兵不笑了。

  感情不是给他点的,是给爸妈点的啊?

  白高兴了。

  小时候白疼了。

  “要得,我给你留着。”赵嬢嬢笑着应道。

  后厨,周砚脸上也露出了笑容,鱼儿自己咬勾了。

  油渣炒莲白上了桌,黄兵给自己盛了碗饭,夹了一块卤猪耳朵尝了尝,眼睛一亮,又夹了一块卤猪拱嘴,惊道:“卤肉也这么好吃?!”

  “不要一惊一乍,显得我们没有见识。”黄莺白了他一眼,笑吟吟道:“卤猪蹄更好吃,上桌前还特意加热了,咬起来软软糯糯的,卤汁浸透,嚼起来满是卤香和肉香,味道简直不摆了。”

  “咕噜……”黄兵喉咙滚了一下,咬牙切齿道:“黄莺!你故意馋我是吧!”

  “一块二一个,好便宜哦,你都不晓得那赵记的猪蹄,个头比这个小,味道也没这个巴适,都要卖一块五一个呢,黄兵,你真不买一个尝尝?”黄莺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带着几分揶揄道:“哦,我想起来了,你十块钱又要给女朋友买化妆品,又要请小弟喝酒,要是加个猪蹄,怕是不够用哦。”

  黄莺说着又咬了一大口,还把猪蹄凑到黄兵眼前晃了晃,“你闻闻,好香哦~简直受不了。”

  气抖冷!

  黄兵握起拳头,下定决心,起身喊道:“赵嬢嬢,我要一个卤猪蹄。”

  “哎哟,你不早点说,最后一个被这个美女点了。”赵铁英笑着应道,“明天嘛,今天没得了。”

  “好……”黄兵颓然坐下。

  黄莺直接笑疯了。

  “笑啥子笑!”黄兵白了她一眼,没想到啊,下了如此大的决心,竟然错失了最后一个猪蹄。

  这猪蹄也卖的太好了吧?

  “铛!”

  黄兵的碗里多了一个猪蹄尖尖。

  黄兵抬眼。

  “给你尝个味道,放心,用手掰的,不是咬的。”黄莺看着他笑。

  “其实我也没得好想吃……”

  “那还给我!”

  “吃吃吃!”黄兵伸手就把那猪蹄尖抓起啃了起来。

  嗯!好香!

  皮好软啊!蹄筋嚼起来软糯糯的,有点黏嘴巴。

  卤猪蹄好好吃啊——

  明天必须吃一个!

  这妹妹,没白疼。

  吃完猪蹄洗了手,黄莺还吃了一碗米饭。

  油渣炒莲白味道还行,没其他菜那么惊艳,中规中矩,挺下饭。

  炒素菜嘛,中规中矩就够了。

  也没哪家酒楼把三四毛钱一盘的素菜炒出绝世好味来的,那肉菜还咋卖啊。

  付了钱,兄妹俩拿上打包好的卤肉,骑车返城。

  “这一天跑三个来回,怕是一个月就要瘦十多斤哦,挺好。”赵嬢嬢看着黄莺庞大的背影,笑着自语。

  黄莺觉得平平无奇的油渣炒莲白,今天却成了工人们的新宠,只要是结伴来吃饭的,基本都点了一份。

  四毛钱一份,在炒菜和烧菜里边是最便宜的!

  份量不少,油水充足。

  纺织厂的员工,有几个不想念肖师傅炒的油渣炒莲白。

  “嗯,就是这个味道!跟肖师傅炒的大差不差!”

  “价格便宜,但味道不撇!这油水比食堂的足多了,火候和口感也更好!”

  “这油渣好香哦……”

  工人们赞不绝口,周砚在后厨锅铲都快挥出火星了。

  天气凉快了,莲花白能放三四天,跷脚牛肉也用得着,周砚一般会备两天的货,随用随补。

  所以客人点多少,油渣炒莲白都有货。

  厨艺这种东西,就是一铲子一铲子翻出来的。

  【一份不错的油渣炒莲白】

  现在他已经能够稳定出餐,且每一份都保持在‘不错’的水准。

  感觉对了,甚至刚刚还炒出了一份【相当不错的油渣炒莲白】。

  只要每天高强度的炒炒炒,周砚觉得他的水平必然快速提升。

  果然,唯手熟尔。

  油渣炒莲白这道新菜,短时间内对营业额的提升是有限的,甚至可能会拉低客单价,让营业有所回落。

  不过一道低价菜,能够一定程度的降低进店门槛。

  比如点一份油渣炒莲白,再点一份火爆猪肝,三个人吃,只需一块二,人均只需要四毛钱,比吃面还便宜。

  可只要养成了时不时来吃一顿的习惯,那必不可能每次都吃油渣炒莲白,长期来看,等于拉了一个新客。

  这就是许多餐厅会推特价菜的原因。

  一份四毛钱的油渣莲白,成本约一毛,毛利能做到三毛钱,相当可观的利润率。

  客人吃的开心,他赚的开心,挺好。

  他现在期待的是黄鹤吃到他做的卤味之后,会不会主动来苏稽找他。

  飞燕酒楼能否成为他的卤味走出苏稽的第一个客户。

  ……

  飞燕酒楼,一楼店堂。

  黄鹤和赵淑兰坐在实木柜台后边,看着柜台上一字排开的四个油纸包,都露出了意外之色:“打包的卤肉?赵记的?”

  黄莺看着黄鹤说道:“老汉儿,你最近不是在考察卤肉店,想招个卤肉师傅,或者招个卤味店供应卤肉吗?”

  “嗯,是有这个打算,客人经常问起,喝酒还是要整点卤味嘛。”黄鹤点头,这事他在家跟赵淑兰谈过几次,没想到黄莺倒是记在心里了。

  “你们来看看这个卤肉如何。”

  黄莺拿了四个盘子,把油纸包拆开倒入盘子里,摆在了一旁的圆桌上。

  黄鹤和赵淑兰都走了过来,瞧着桌上四盘卤肉,眼睛一亮。

  切得纤薄的卤猪耳朵,色如琥珀,中间点缀着白色软骨。

  卤猪拱嘴也切得很薄,卤猪头肉则有点厚度,色泽红亮,泛着油光,看起来相当**。

  最显眼的还是那只大卤猪蹄,横在盘子里,油亮油亮的,看着就好吃。

  “这不是赵记的,看着真不错啊。”黄鹤左右打量着,连连点头,“切卤肉的师傅刀工也好,耳片就是要薄,吃一个薄脆的口感,但猪头肉偏偏要厚点才更有嚼劲和滋味。”

  “你尝尝。”黄莺给他递了双筷子。

  黄鹤先夹了一片卤猪耳朵喂到嘴里,咀嚼越来越慢,似乎想要细细品味什么,又像是在思索。

  咽下后,他又夹了一块猪头肉喂到嘴里,只嚼了几下,脸色骤然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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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