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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卖进沈家
沈孟听在公司忙完已经是接近凌晨一点了。
高耸入云的沈氏财团主办公楼里星星点点地亮着灯,但是绝多数时候,都是35楼总裁办公室的灯彻夜明亮。
办公室明亮的顶灯刺得他的眼眶有些发酸,他站起身,面向身后偌大的落地窗。
这座被称作亚洲最繁华夜景的超一线城市,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不绝于耳。
只是千万盏在黑夜亮起的灯,没有一盏是为了等他回家。
沈孟听眸色暗沉,他看着外面亮得刺眼的led灯闪烁不停,将月色的光芒遮掩得一丝不剩。
他已经有多少年没有看见过月光了。
沈孟听颔首垂眸,转过身去,从办公桌右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支钢笔。
那天他看见了。
看见棠鱼拿出了和这支一模一样的钢笔,当年万宝龙的限量款,两个颜色,棠鱼的是银白色,他没有告诉她,还有一支黑色在他这里。
想起她拿出钢笔后不动声色将它收回去的样子,沈孟听收紧了掌心。
冰凉的笔身刺激着手心的皮肤,让他的理智瞬间回笼。
沈孟听将钢笔重新放回抽屉,拿起了一旁的外套,走出办公室。
他神色淡然,眉眼平静,看不出来丝毫差错,俊美决绝的一张脸和高挑修长的身形让他看起来仿若不是凡人,真正的矜贵,真正的高岭之花。
开车回了沈家老宅,出乎他意料,客厅里还亮着灯。
每周三都是他必须回老宅的日子,作为豪门继承人,对外保持家族的和谐是保证沈氏股价和谐的条件之一。
一开门,一阵带着怒意的冷哼声就从不远处传来。
“这日子,你是回得越来越晚了,从晚上五点等到现在凌晨一点半,沈总,你真是好大的架子。”
说话的男人已经上了年纪,两鬓的头发微微有些发白,但神情很是精神,一张脸不怒自威,皱起眉头的时候更是让人不寒而栗,退避三舍。
沈孟听的父亲,沈自山,在海市商场驰骋了整整五十年的男人,举手投足都带着浓浓的老钱风。
沈孟听一边换鞋,一边扫了自己父亲一眼,淡淡启唇。
“没让您等我,您早些休息就是。”
沈自山又是冷笑一声,“怎么,你一周就回来这么一次,也不想着见我一面?也不想着和我聊点什么?那你回来干什么?”
“回来尽孝,”沈孟听勾起一抹很淡的笑,“至少让股东们以为我是回来尽孝的。”
“荒唐!难道没有那些股东,你就不认我这个爸了?!”
“准确点来说,如果不是顾及到集团和股东的利益,我这个小儿子,早在二十年前就死了,不是吗?”沈孟听长腿慢慢交叠,看似优雅,实则带着压力,“爸,彼此彼此而已,何必把话说得那么难听直白。”
沈自山气得脸色发红。
一只手顺着他的背脊往下揉,沙发凹陷,面前多了一杯茶水。
他的续弦妻子,也就是沈梦听的母亲傅沁瑶坐在他身边,语气温柔,宽慰着他,“好了,多大的人了,和儿子置什么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什么性格。”
又侧过脸来,带着一丝责备看向自己的儿子。
“孟听,你也是,工作忙就工作忙,你不是昨天还打电话跟我说最近跟非洲那边的并购案还有很多事情没处理完,还说连上周出差给你爸爸买的礼物都没来得及送过来,今天就故意在这儿说这些话气你爸爸。你们父子两个,没有一个人让人省心。”
听完傅沁瑶的话,沈自山的脸色果然好看了很多。
浑身上下的气场也没有之前那么生硬了。
傅沁瑶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沈孟听。
“孟听,给你爸爸的礼物呢?”
沈孟听微微挑眉,果然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盒子,放在了桌面上。
沈自山看了一眼,冷哼一声,没拿。
还是傅沁瑶笑着拿起来,当着沈自山的面拆开,里面躺着一串手串。
肉眼可见的顶级莺歌绿熟结奇楠,香味甚是好闻,甜、凉、乳、花香、果香,层次分明,气息清雅温和,在吊灯的照耀下暗香浮动。
“天啊,这串奇楠手串的油脂也太饱满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顶级的货,自山,你快看啊。”
傅沁瑶把手串拿到了沈自山眼前。
沈自山还是没忍住,抬起眼,看见手串的一瞬间,那双浑浊精明的眼睛果然一亮。
他玩了那么多年的珠子,当然知道这串手串的含金量。
这种品质的奇楠,整整108颗,颗颗圆润饱满,大小完全一致,每颗珠子表面的油脂线分布也几乎完美。
没有几百万,是下不来的。
傅沁瑶一边看着沈自山的脸色,一边跟他说:“这可是孟听出差的时候专门腾了半天时间去拍卖会给你买的,价格是小事,儿子的心意是大事。”
沈自山没再多说别的什么,但面上还是控制不住,渐渐浮出一丝欣慰。
傅沁瑶轻轻笑了笑。
老头子年岁渐大,不管以前怎么雷厉风行,年纪上去了,就开始渴望家庭的温暖了。
和原配的大儿子已经差不多废了,连活头都不一定有几天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儿子上。
所以她特意在上午给沈孟听的办公室送了这串手串,让他回来的时候带上。
果然哄得老头子很开心。
把老头子送上楼睡觉,傅沁瑶回到客厅的时候,沈孟听已经不在了,她坐电梯上了三楼,他书房的灯果然还亮着。
傅沁瑶敲门,轻轻推开,看着坐在电脑前的沈孟听,微微蹙眉。
“怎么这么晚了,还要工作。”
沈孟听头也不抬,“为了沈家的家业。”
“你既然知道家业要紧,那这周末,黎家的相亲,你就一定要去。”
沈孟听握住鼠标的手一顿。
“虽然现在姚家碰上了麻烦,但是要解决也是分分钟的事,随便拉个人顶了也就是了,伤不了他们的根本,你要为长远做打算,黎家的千金中意你许久了,她的哥哥前段时间刚刚见了上头的人,马上就要上任了,这层关系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
沈孟听的嘴角缓缓勾勒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来。
“妈,您当初把自己卖进沈家,现在,是又打算把我卖进黎家?”
第二十四章 卖进沈家
沈孟听在公司忙完已经是接近凌晨一点了。
高耸入云的沈氏财团主办公楼里星星点点地亮着灯,但是绝多数时候,都是35楼总裁办公室的灯彻夜明亮。
办公室明亮的顶灯刺得他的眼眶有些发酸,他站起身,面向身后偌大的落地窗。
这座被称作亚洲最繁华夜景的超一线城市,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不绝于耳。
只是千万盏在黑夜亮起的灯,没有一盏是为了等他回家。
沈孟听眸色暗沉,他看着外面亮得刺眼的led灯闪烁不停,将月色的光芒遮掩得一丝不剩。
他已经有多少年没有看见过月光了。
沈孟听颔首垂眸,转过身去,从办公桌右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支钢笔。
那天他看见了。
看见棠鱼拿出了和这支一模一样的钢笔,当年万宝龙的限量款,两个颜色,棠鱼的是银白色,他没有告诉她,还有一支黑色在他这里。
想起她拿出钢笔后不动声色将它收回去的样子,沈孟听收紧了掌心。
冰凉的笔身刺激着手心的皮肤,让他的理智瞬间回笼。
沈孟听将钢笔重新放回抽屉,拿起了一旁的外套,走出办公室。
他神色淡然,眉眼平静,看不出来丝毫差错,俊美决绝的一张脸和高挑修长的身形让他看起来仿若不是凡人,真正的矜贵,真正的高岭之花。
开车回了沈家老宅,出乎他意料,客厅里还亮着灯。
每周三都是他必须回老宅的日子,作为豪门继承人,对外保持家族的和谐是保证沈氏股价和谐的条件之一。
一开门,一阵带着怒意的冷哼声就从不远处传来。
“这日子,你是回得越来越晚了,从晚上五点等到现在凌晨一点半,沈总,你真是好大的架子。”
说话的男人已经上了年纪,两鬓的头发微微有些发白,但神情很是精神,一张脸不怒自威,皱起眉头的时候更是让人不寒而栗,退避三舍。
沈孟听的父亲,沈自山,在海市商场驰骋了整整五十年的男人,举手投足都带着浓浓的老钱风。
沈孟听一边换鞋,一边扫了自己父亲一眼,淡淡启唇。
“没让您等我,您早些休息就是。”
沈自山又是冷笑一声,“怎么,你一周就回来这么一次,也不想着见我一面?也不想着和我聊点什么?那你回来干什么?”
“回来尽孝,”沈孟听勾起一抹很淡的笑,“至少让股东们以为我是回来尽孝的。”
“荒唐!难道没有那些股东,你就不认我这个爸了?!”
“准确点来说,如果不是顾及到集团和股东的利益,我这个小儿子,早在二十年前就死了,不是吗?”沈孟听长腿慢慢交叠,看似优雅,实则带着压力,“爸,彼此彼此而已,何必把话说得那么难听直白。”
沈自山气得脸色发红。
一只手顺着他的背脊往下揉,沙发凹陷,面前多了一杯茶水。
他的续弦妻子,也就是沈梦听的母亲傅沁瑶坐在他身边,语气温柔,宽慰着他,“好了,多大的人了,和儿子置什么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什么性格。”
又侧过脸来,带着一丝责备看向自己的儿子。
“孟听,你也是,工作忙就工作忙,你不是昨天还打电话跟我说最近跟非洲那边的并购案还有很多事情没处理完,还说连上周出差给你爸爸买的礼物都没来得及送过来,今天就故意在这儿说这些话气你爸爸。你们父子两个,没有一个人让人省心。”
听完傅沁瑶的话,沈自山的脸色果然好看了很多。
浑身上下的气场也没有之前那么生硬了。
傅沁瑶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沈孟听。
“孟听,给你爸爸的礼物呢?”
沈孟听微微挑眉,果然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盒子,放在了桌面上。
沈自山看了一眼,冷哼一声,没拿。
还是傅沁瑶笑着拿起来,当着沈自山的面拆开,里面躺着一串手串。
肉眼可见的顶级莺歌绿熟结奇楠,香味甚是好闻,甜、凉、乳、花香、果香,层次分明,气息清雅温和,在吊灯的照耀下暗香浮动。
“天啊,这串奇楠手串的油脂也太饱满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顶级的货,自山,你快看啊。”
傅沁瑶把手串拿到了沈自山眼前。
沈自山还是没忍住,抬起眼,看见手串的一瞬间,那双浑浊精明的眼睛果然一亮。
他玩了那么多年的珠子,当然知道这串手串的含金量。
这种品质的奇楠,整整108颗,颗颗圆润饱满,大小完全一致,每颗珠子表面的油脂线分布也几乎完美。
没有几百万,是下不来的。
傅沁瑶一边看着沈自山的脸色,一边跟他说:“这可是孟听出差的时候专门腾了半天时间去拍卖会给你买的,价格是小事,儿子的心意是大事。”
沈自山没再多说别的什么,但面上还是控制不住,渐渐浮出一丝欣慰。
傅沁瑶轻轻笑了笑。
老头子年岁渐大,不管以前怎么雷厉风行,年纪上去了,就开始渴望家庭的温暖了。
和原配的大儿子已经差不多废了,连活头都不一定有几天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儿子上。
所以她特意在上午给沈孟听的办公室送了这串手串,让他回来的时候带上。
果然哄得老头子很开心。
把老头子送上楼睡觉,傅沁瑶回到客厅的时候,沈孟听已经不在了,她坐电梯上了三楼,他书房的灯果然还亮着。
傅沁瑶敲门,轻轻推开,看着坐在电脑前的沈孟听,微微蹙眉。
“怎么这么晚了,还要工作。”
沈孟听头也不抬,“为了沈家的家业。”
“你既然知道家业要紧,那这周末,黎家的相亲,你就一定要去。”
沈孟听握住鼠标的手一顿。
“虽然现在姚家碰上了麻烦,但是要解决也是分分钟的事,随便拉个人顶了也就是了,伤不了他们的根本,你要为长远做打算,黎家的千金中意你许久了,她的哥哥前段时间刚刚见了上头的人,马上就要上任了,这层关系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
沈孟听的嘴角缓缓勾勒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来。
“妈,您当初把自己卖进沈家,现在,是又打算把我卖进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