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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巢丕昌麾下的兵马,本就是明末军队腐朽的缩影。

  名义上有五千人,实则只剩三千多,投降建奴时,又有一千多有骨气的士兵不愿做汉奸,趁夜逃散,如今跟着他的,不过一千八百人。

  这一千八百人里,半数是老弱残兵,扛不动枪、拉不开弓,真正有战斗力的,只有他私养的三百家丁。

  这般兵力配置,也难怪明末军队遇建奴常一触即溃。

  将领只知私吞军饷、豢养家丁,哪管普通士兵的死活?

  接到去天寿山劫掠皇陵的命令,巢丕昌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却不敢违抗建奴的命令。

  他留下五百老弱看守营地,自己则带着一千三百多人,磨磨蹭蹭地往天寿山走。

  从昌平到皇陵不过十公里,出了城没几里,就进了山区。

  此时附近的明军早已逃散,守陵太监也已战死,按理说该万无一失,可做贼心虚的巢丕昌还是心里发慌,走几步就勒住马缰绳,四处张望。

  “小爷,山下过来的都是明军打扮,没见建奴八旗的人影。”

  胡宝举着望远镜,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山下的队伍,早在巢丕昌进入山区时,就被东宫卫队的哨兵发现了。

  朱慈烺接过望远镜,镜片里,汉奸队伍稀稀拉拉,毫无章法,一看就是临时拼凑的乌合之众。

  他放下望远镜,问身旁的岳洋:“认不认识领头的?”

  岳洋凑近一看,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殿下,是刚投降建奴的天津总兵巢丕昌!”

  “好啊,汉奸送上门来了。”朱慈烺眼神一冷,对燕雄鹰吩咐道,“燕队长,盯紧了,别让这狗汉奸跑了。”

  “殿下放心!”燕雄鹰应了一声,挥手示意麾下十个阻击手散开,各自找好隐蔽位置。

  树上、岩石后、灌木丛里,很快便没了踪影,只留下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山下的道路。

  巢丕昌的队伍刚走进天寿山的林荫道,周围静得连鸟叫都没有。

  他心里发毛,连忙挥手叫停队伍:“都停下!曹猛,你带两百人在前头开路,仔细搜查,别中了埋伏!”

  “是,大哥!”曹猛刚要带人上前,突然两声枪响划破寂静。

  “砰!砰!”

  第一颗米尼弹精准命中巢丕昌的额头,他的脑袋像被砸烂的西瓜,红白之物溅了身后亲兵一脸;

  第二颗子弹紧随其后,击穿了他的胸口。

  燕雄鹰怕一枪打不死他,特意让麾下和自己来了个“双保险”,确保这汉奸死透。

  “总兵大人死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汉奸队伍瞬间大乱。

  曹猛顾不上给哥哥收尸,带着三百家丁转身就往回跑,剩下的老弱士兵更是吓得丢盔弃甲,四处逃窜。

  “开火!”周遇吉一声令下,东宫卫队的线膛枪同时响起,“砰砰砰”的枪声在山谷里回荡。

  米尼弹带着呼啸,钻进汉奸的身体,没一会儿,林荫道上就躺满了尸体。

  半个时辰不到,一千三百多汉奸就被全部歼灭,连一个跑掉的都没有。

  “这也太不经打了,还没热身就结束了。”

  一个年轻的卫队士兵收起枪,有些意犹未尽地搓着手。

  周遇吉也觉得不过瘾,来回踱着步,看向朱慈烺:“殿下,这汉奸队伍也太弱了,下次能不能找些硬茬子?”

  朱慈烺笑了笑:“急什么?硬茬子马上就来。把尸体扔到山沟里,队伍往前移两百米,准备迎接建奴。”

  “喏!”卫队士兵们立即行动,七手八脚地把汉**体拖到旁边的山沟里。

  连首级都懒得割,在他们眼里,汉奸的脑袋一文不值。

  昌平城里,两个建奴牛录章京。

  哈达斯和赖杨,正等着巢丕昌的好消息,却突然听到天寿山方向传来密集的枪声。

  二人对视一眼,心里咯噔一下,赖杨连忙道:“快派斥候去看看,巢丕昌那厮是不是遇到明军了!”

  斥候快马加鞭赶到天寿山下,却连个人影都没看到。

  林荫道上干干净净,只有零星的血迹。

  他们不敢上山,只能掉头回去禀报:“章京大人,山下没见明军,也没见巢丕昌的队伍,只看到些血迹。”

  “奇怪,难道巢丕昌那孬种跑了?”赖杨皱着眉,有些怀疑。

  哈达斯却摇了摇头,一脸傲慢:“他不敢跑!昌平被我们攻破,他回大明也是死。这样,你在这儿等着,我带三百人上山看看,说不定那汉奸是被小股明军偷袭了,正好让我们立个功!”

  赖杨点点头:“章京大人小心!”

  哈达斯不屑地摆摆手:“放心,我大清一个牛录,能打两千明军,还怕几个散兵游勇?勇士们,跟我上山!”

  三百名正蓝旗建奴,跟着哈达斯催马冲进了天寿山的林荫道。

  他们个个身披铁甲,头戴缀着红缨的铁盔,胸口的护心镜在阳光下闪着冷光;

  哈达斯更是身着明盔明甲,盔头插着两支飞翎,背上插着两杆达背旗,左右还各有一个士兵,打着飞虎镶白边的大旗,派头十足。

  战马背上驮着不少财物,都是他们在昌平劫掠来的,看得出来,这群建奴根本没把明军放在眼里。

  朱慈烺举着望远镜,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身旁一个原关宁军百户凑近,低声介绍:“殿下,您看,哈达斯身后那几个穿银甲的,就是白甲兵。建奴里最精锐的存在;戴尖针皮帽的是战兵,剩下的是守兵。这三百人看着少,却是建奴的精锐,尤其是白甲兵,十几个就能打垮数百明军,得小心应对。”

  朱慈烺点点头——他清楚建奴的八旗制度:三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

  士兵分马兵、战兵、守兵**,每三年考核一次,能晋级的都是狠角色;

  而白甲兵,是马兵里的尖子,一个牛录最多只有十几个,个个身穿三层甲,冲锋时像不要命的怪兽,明军以往遇到,往往未战先怯。

  “精锐?”朱慈烺冷笑一声,“以前是没遇到本宫的东宫卫队,今天就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精锐。燕雄鹰,你们十个重点打白甲兵和哈达斯,尤其是那个牛录章京,别让他跑了。”

  “喏!”燕雄鹰领命,转身对身后一个黑瘦矮小的总旗道:“满义,平时你总说自己枪法和我不相上下,今天就给你个机会。哈达斯交给你,要是让他跑了,你就别在阻击队待了。”

  满义只说了一个字:“喏!”

  话音未落,人已经像狸猫一样蹿了出去,转眼就隐入了旁边的大树后,只露出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山下的建奴队伍。

  朱慈烺注意到这个黑瘦的士兵,有些好奇地问燕雄鹰:“他叫满义?名字倒是少见。”

  燕雄鹰压低声音,解释道:“殿下,他不是汉人,是前总兵满桂大人的儿子。满桂大人当年为了保卫京师,战死在永定门外,家里人想给他留个后,才给他取名‘满义’,本不让他上战场,可他一心要为父报仇,偷偷报名加入了卫队,您看他那**法,都是为了杀建奴练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