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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法院开庭。

  因为这件事在网上的舆论很大,所以法院门口聚集了很多媒体记者和自媒体从业者。

  肖同学和姜峰走到门口,就被人群围了起来。

  “肖同学,听说你因为这件事被学校开除了,你现在有没有后悔当初**杨同学呢?”

  “肖同学,你为什么要请姜峰这种无良律师,是准备放弃了吗?”

  “肖同学,你爸爸因为这件事心脏病去世,听说你妈妈现在情况也不好,难道你不担心你妈妈也会重蹈覆辙吗?”

  “姜律师,你接这个案子是想故意博取流量吗?”

  提问尖锐,五花八门。

  姜峰见肖同学状态有些不对,急忙拦住了那些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放心,对于这次庭审,我顶峰律师事务所很有信心打赢这场案件。”

  “以后大家有什么案子,也可以委托我们顶峰律师事务所。”

  说完,直接拉着肖同学走进了法院。

  没一会,杨同学也和她的律师走了进来。

  对方的律师是一个剪着短发的微胖中年妇女,姜峰对她有印象,专门接女性的案子。

  看着对方势在必得的模样,肖同学有些担忧的看向姜峰。

  “姜律,有把握吗?”

  姜峰沉吟片刻,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死刑的把握没有,但罪名累积,争取给对方判个十年吧。”

  “……”

  肖同学眼神古怪,他再度审视眼前自己请的律师,欲言又止。

  我是来请你辩护的,不是来请你做梦的!

  哪怕是身为当事人,他也一直觉得姜峰在直播间说的故意杀人起诉是为了直播效果。

  毕竟这案子都两年了,舆论一边倒也就算了,行内律师也是避之如虎,公检法的态度更是不容乐观。

  要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他会去网上找一个“声名狼藉”的律师咨询?

  “放心,我不是一般律师,我懂兵法。”

  知道肖同学不信,姜峰眨眨眼睛,摆出一个噤声动作,旋即带头走进法庭。

  用战术上的夸张,实现战略上的破局。

  这种手段,岂是这些俗人能懂的?

  ……

  法庭内,庄严肃穆。

  姜峰和肖同学坐在被告席上,对面是杨同学和她的代理律师赵律师,一侧旁听席也坐满了媒体记者。

  男女对立,**,知名高校的buff加持,再配上姜峰“奇葩”的律师履历。

  这案子早在开庭前就舆论拉满了,就连庭审过程,都是全网直播。

  姜峰刚一入场,法院直播间的弹幕直接刷疯了。

  “不是吧,肖同学真找姜大律啊?”

  “坏了,本来开除道歉赔偿就算了,这次怕是要判五年了。”

  “一群龟男!姜律说了,这女的恶意教唆,故意杀人,我支持判十年!”

  “你支持有个蛋用,全女法庭看到没,包判肖同学的!”

  很快,法官入席,敲响法槌后宣布开庭,吵的正欢的弹幕也瞬间消停不少。

  例行流程走完,赵律师率先起身。

  “法官大人,我方当事人杨同学在图书馆遭受被告肖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其行为对我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严重影响其学业与生活。肖某也当场承认并签署认责书,我方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二十万元。”

  说完,她还不屑的瞥了姜峰一眼,压根没把自己这个不靠谱同行放在眼里。

  监控在手,还有肖某亲自签的认责书,就是张三来了,这案子也没得打!

  “被告这边有什么要说的吗?”

  法官点点头,目光直接转向姜峰,下班欲望极强。

  这案子虽说舆情复杂,但本身还是很简单的。

  只要姜峰走个过场,她就直接敲锤宣判了。

  “法官大人,我方不认可原告指控。”

  “并且,我要反诉原告杨同学故意杀人罪!”

  姜峰起身,语气铿锵有力,直接引爆了全场!

  “靠,真反诉啊?”

  “我没听错吧,故意杀人?”

  “前有隔空**,后有隔空杀人,这案子估计要作为样板案例进案牍库了!”

  媒体们一通狂拍,直播间的弹幕也炸开了锅。

  不管这次结果如何,单是这一手反诉,今天的头条稳了!

  “故意杀人?”

  法官有些愕然,这被告律师是认真的?

  “是的,法官大人。”

  “原告提出的‘**’,完全是基于主观臆断的诬告!”

  “我方已掌握充分证据,肖同学不但并未**,还因原告杨同学滥用舆论,导致自己及其家人遭受严重网暴。”

  “其父含恨离世,其母重病缠身,我方反诉原告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番话下去,法庭鸦雀无声。

  别说法官傻眼,就算是原告的赵律师,也万万没想到事情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她只准备了怎么给对方送进去,她可没准备怎么保护自己当事人不被送进去啊!

  “姜律师,肖同学在公共场所做出不雅举动,已签字认责!”

  “你身为被告律师,不能混淆视听吧?”

  姜峰微微一笑,没有理会赵律师反问,反倒是看向法官:“法官大人,我方申请播放事发当日图书馆监控视频。”

  “允许播放。”

  很快,视频再次被当庭播放。

  姜峰特意放慢了速度,逐帧解析:“请大家注意,肖同学从进入图书馆到坐下,未有任何异常行为。挠腿的动作仅持续数秒,且发生在距离原告二十米之外,无任何眼神、语言、肢体接触。请问,这如何构成**?”

  赵律师冷笑一声,立即反驳:“主观感受才是判定**的关键!我方当事人感到被冒犯,那就是**!”

  姜峰目光一凛:“主观感受?按照您的逻辑,我是否也可以因为此刻感到被您的发言冒犯,就指控您**?”

  赵律被噎的说不出话,旁听席也是一阵低笑。

  看对方不语,姜峰毫不客气,继续追杀。

  “法律讲求事实与证据,而非主观臆断。《刑法》中关于**的认定,必须基于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

  “肖同学的行为既没有客观“**”行为,也无法证明有主观‘骚扰意图’,所谓认责书,更是在多方逼迫下书写,并非其主观意愿。”

  “综上,**无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