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振国摆摆手,“我已经不是司令员了,你叫我名字就好。”

  “好,那我不客气了,振国。”

  薛跃进转头又对宋砚洲说:“狗蛋啊,你娘那脾气你自小知道的,嘴上跟抹了辣子似的,心里其实没那弯弯绕绕。“

  他故意提高嗓门,让躲在**台角落的阎红芝听见,“赶明儿让你娘杀只老母鸡,搁灶上给你炖锅烫嘴的,啊?“

  宋砚洲和宋振国同款摆手,神情冷淡,“不用了,只要阎红芝和赵玉凤同志以后别找我媳妇麻烦就成。”

  “傻孩子,说啥浑话呢!现在连娘都不叫了,哎,断亲的事情你别往心里去,我就认你这个儿子,谁也拦不住!”

  叶西西在旁边闻言挑了挑眉,听听,瞧人家这话说得漂亮,这两夫妻果然是绝配,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现在来打感情牌了?

  若说薛跃进是真心把宋砚洲当儿子看待的,叶西西一百万个不信!

  之前是怕被宋家连累,火速断了亲,现在是见宋家人小日子还过得不错,所以后悔了吧?

  生怕以后再也不能在这个便宜养子身上得到好处了吧?

  现在把一切坏事都推到家里的女人身上,就能把自己撇干净了?

  真这么在意这个养子,早干嘛去了?

  切!叶西西偷偷翻了个白眼,扯了扯宋砚洲的衣袖,“砚洲,我肚子饿了,我们回家吧。”

  “好,走吧。”

  宋砚洲一手拿着军用水壶和饭盒,一手扶着叶西西的手臂,对薛跃进和薛红旗说:“那我们走了。”

  也不等对方回答,转头对宋振国等人说:“爸、妈,晓芸,我们走吧。”

  留下一脸尴尬的薛跃进和薛五星,几人相携回了家。

  路上,宋振国神色严肃对宋砚洲说:“你这个养父,不是个心思单纯的,以后大家少点走动吧。”

  周淑兰不屑地呸了一声,“当别人看不出来啊,那算盘珠子都打到脸上去了,当初怕被我们连累时的丑陋嘴脸,我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呢。”

  宋晓芸翻了个白眼:“就是就是,他们把我哥的东西扔出来那件事,我记他们一辈子!”

  宋砚洲嗯了一声,伸手摸了摸宋晓芸的头,没说话。

  叶西西笑了,扯了扯男人,“你是不是也看出来了?这两夫妻搁你面前唱双簧呢,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知道你重感情,又想来拿捏你了。

  我警告你啊,可别傻乎乎的又被人当牛马使唤了,否则我就……”

  宋砚洲揉了揉小女人的头发,笑着问:“你就怎样?”

  叶西西双手叉腰,扬起下巴,“否则,我就……再也不给你糖吃!”

  宋砚洲低笑出声,一只大掌把她的头发揉得更起劲了,“那我自己买。”

  “那我把钱和票都收走,一分钱都不给你留!”

  小夫妻一路斗嘴回到家。

  家里已经有几只鸡了,薛家还回来的那只老母鸡便被一致决定用来炖汤,还是跟上次一样,隔水炖出的一小碗金黄色鸡汤先给叶西西补身体,再加水煮上一锅鸡汤晚上可以用来下面条吃。

  中午的那一顿叶西西在出发去社员大会之前就已经做好,有杂粮饭、韭菜炒鸡蛋、白菜豆腐排骨汤。

  宋家几人吃得肚子饱饱的,吃完饭,叶西西将昨天取回来的衣服拿给大家。

  宋砚洲那一套自然不用多说,穿起来有款有型,他手指划过衬衣的小翻领,确实比平常的衬衫挺括。

  叶西西笑着帮他理了理衣服,“供销社的大姐说了,这是最新的‘国防绿’,你以后穿这套去公社开会,保管体面。”

  又从包裹里抖出藏青色衬衣拿在宋振国面前,“爸,我觉得您穿这个颜色好看,能显出您的气质,威严又不失亲和。”

  宋振国粗糙的手掌抚过衣领,啧啧称奇,“这个小翻领的改动很好,领子不容易变型,里面加的是铁丝吧?”

  他手指在衣领处摸索着,按到里面的铁丝,不禁佩服自己媳妇这小脑袋还挺灵光。

  “是的,爸,这样的设计能把绸布做出的确良的效果,还有您看看这袖口处,我特意让裁缝增加了双层叠缝撞色边,是不是比普通卷袖更显精致?”

  “不错,不错。”

  宋振国摸着衣服爱不释手,明明眼里都是喜欢,嘴上却还要言不由衷客气两句,“你瞧你,瞎费啥布票,给你和孩子做多两身衣服不好吗?我又不是没有衣服穿。”

  宋砚洲忍不住看了自家口是心非的老爹一眼,伸手就要去抢他手上的衣服,“那要不给我?我觉得这个颜色不错。

  “诶,”宋振国赶紧拿起衣服走人,不忘回头教训一句,“你个臭小子,你媳妇不是也帮你做了一套吗?还不知足?再说了,这套衣服就是按着我的尺码定做的,你穿不了。”

  周淑兰被这父子俩逗笑,拿着自己手上的白衬衫,“还是西西丫头懂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白衬衫?”

  叶西西笑了笑,“妈,这个我真不知道您喜欢白色,我只是觉得您的气质很好,书卷气很足,白色的衣服特别能衬出您的这些特点,没想到误打误撞了,您喜欢最重要!”

  周淑兰被叶西西一顿夸,耳根子都有些红了,不好意思地笑,“都一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气质啊,人老珠黄了。”

  “妈你乱说,”宋晓芸两手拎着粉色碎花衬衫在身前比了比,转头看向自己母亲,“你才四十八岁,哪里就一把年纪了?”

  又兴奋地跑到叶西西面前转圈,“嫂子你帮我看看,这衣服搭配我哪条裤子好看?”

  叶西西手指托着下巴认真想了想,“我感觉浅色系的裤子比较搭,对了晓芸,你不是有条白色裤子吗?搭配粉色碎花应该很好看。”

  “是吗?”宋晓芸蹦蹦跳跳往拎着衣服往自己房间走去,“我去试试看!”

  叶西西想起还帮宋振国买了几件白背心,从包里取了出来交给周淑兰。

  “妈,这是给爸买的背心,穿上去之前先过一下水,毕竟是贴身穿的。”

  对七十年代的人来说,能够有新衣服穿是多稀罕的一件事,根本没有新衣服要过一下水的说法。

  相反的,他们的衣服能不洗就不洗,平时都是穿一下又晒一下拍拍灰尘就收起来,实在太脏了才会用水洗。

  在他们的观念里,衣服洗多了就会变旧,一件衣服能过水的次数是有限的,洗得多了就会坏会破。

  “西西丫头,这个你放心,以前家里的贴身衣物我都要亲自用肥皂水搓洗两遍才拿出来穿。”

  周淑兰赞赏地看了叶西西一眼,她平时在卫生问题上就相对讲究,毕竟当过战地医疗兵,对细菌病菌这些知识还是了解一些的。

  其实她平时从叶西西洗菜做饭各种习惯性动作就看得出来,自己儿媳也是一个在卫生上很讲究的人。

  这种感觉就很好,因为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理解自己的这点洁癖的。

  以前自己被嫌弃的还少吗?

  单说自己男人宋振国,当年一身子的坏毛病、坏习惯,也是她这么多年来坚持纠正才有如今的效果。

  叶西西这才想起,周淑兰以前当过战地医疗兵,难怪家里人的卫生习惯都很好。

  这么说起来,全家人就宋砚洲一个人过得最粗糙了,毕竟宋振国和宋晓芸被周淑兰管惯了,早就有了良好的卫生习惯。

  但宋砚洲从小爹不疼娘不爱的,哪里会有人教导这些?

  渴了喝生水,饿了扒树皮,困了直接睡地上……

  后来入了伍都是一群糙老爷们,想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就光是睡觉前要刷牙这一项,也是被原主跟他吵了好几次架后,他才肯勉强妥协。

  就算是现在,有时候叶西西不盯着他睡前刷牙,他都能装完全忘记这件事就想**糊弄过去,叶西西一个杀手锏过去后,他之后便老老实实了。

  现在根本不需要叶西西提醒,他就屁颠屁颠跑去刷牙洗洗脸一条龙,因为——

  不刷牙不给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