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从村长开始 第722章 失眠的天子

小说:唐朝好地主:从村长开始 作者:木子蓝色 更新时间:2025-09-26 11:39:49 源网站:2k小说网
  御宿乡名来自御宿川,这里曾是汉武大帝上林苑的一处别馆,武帝往来游川,止宿其中。

  八百年后,

  大唐天子李世民也夜宿此川。

  “晚餐简单些。”皇帝交待。

  李逸倒也真就弄了很简单的农家菜。

  当这一桌饭菜摆上桌,李世民看的很稀奇。

  “这都是些什么饭菜?”皇帝抱着李逸大女儿小辣椒,这小妮子不怕生,连皇帝的胡子都敢揪,说话大方,天真无邪,李世民非常喜欢。

  “陛下,都是农家菜,今天的主食有红薯饭、玉米窝头、南瓜小米粥、还有杂粮煎饼,

  菜也简单,都是自家养的种的。

  这是鸡蛋炒南瓜花,这是红薯叶杆炒肉丝,这是茄子土豆辣椒一起炒的地三鲜,

  这是猪肉、鸡蛋、辣椒一起炒的农家一碗香。

  这道是木耳黄瓜猪肉炒的木须肉,这个是自家散养的走地鸡做的宫保鸡丁,口味偏辣。

  这道是干辣椒藠头炒腊肉,还有酸菜炖鱼,豆豉萝卜干炒猪油渣,

  还有炒鸡、老鸭汤、枸杞叶猪肝汤···”

  都是农家菜,

  可看着色香味俱全,李世民口水都涌出来了。

  没有宫廷御膳那么精致,可一看就好吃。

  “没想到南瓜花还能做菜,把花摘了不影响结瓜吗?”

  “这猪油渣炒萝卜干很美味啊。”

  “你家这腊肉真不错,不咸不柴,配的这白干辣椒味道很好,再搭配新鲜藠头,真不错。”

  李世民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甚至每样菜都还点评了一番。

  “这个腊猪脚真挺香的,咸香入味啊。”

  “嗯,这个豆腐,清清白白,鲜嫩爽滑。”

  地三鲜的搭配,也让李世民称赞。

  今天这桌菜,连羊肉都没有,更别说什么山珍海味,可李世民却吃的停不下筷子。

  几样杂粮主食,他也很喜欢。

  杂粮饼有筋道,玉米窝头很香,红薯稀饭很甜。

  “你家的猪肉确实好吃,如今长安也很有名啊。”

  吃饱喝足,意犹未尽。

  皇帝摸着肚皮,今天胃口大开,吃的有点撑了,好难得这么放开怀吃。

  宫廷御膳虽精致,可规矩太多,御厨们做菜,得严格按照菜谱来,不能有任何差错,甚至皇帝用膳前,还得有人专门试菜。

  说是试咸淡,其实就是替皇帝试毒。

  皇帝很多时候,吃的菜都凉了。

  “要是天下百姓,什么时候都能吃上这样的农家菜,那才真正是盛世大同。”李世民感叹。

  李逸心想,是啊,他来的那个地方,虽说压力大吧,可国家几十年没大的战争,百姓基本解决了温饱,就算是穷人,也不会说吃不起肉。

  纵观华夏几千年历史长河,

  那个时代,似乎还真是最好的时代了,虽然也会有这那的问题,也会有不公等等,可起码衣食无忧。

  今天他招待皇帝的这农家菜,

  放在这时代,绝大多数的地主们平时都不舍得这样吃。

  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还是一个月都吃不上一回肉,仍是以稀饭为主,菜多是水煮,油星都看不到。

  口粮都还没能保证呢,

  养几只鸡,那都指望着下蛋换钱换点针线等,哪舍得吃蛋,更舍不得杀鸡吃了。

  一只鸡值六七十钱,能换三四斗米。

  饭后,

  天还早,

  此时近黄昏,

  李世民执意要去村民家转转,

  “知道你罗家堡村民都富了,去旁边的村子,找几户一般条件的农户。”皇帝道。

  李逸带皇帝过了罗家堡桥,去了北岸稻地里的三家村。

  三家村经过了这五六年,已经由原来的三户人家,发展到现在的十三户。

  他们以前是三兄弟,从塬上搬下来的。

  过去是靠佃租稻地生活,日子过的很苦。

  “你家现在几口人?”

  皇帝走进一个篱笆围着的小院,黄草苫的屋顶,胡基土砖砌的墙,房屋比较低矮,门窗都开的很小,

  屋里比较昏暗。

  一个简单的火塘,上面架上陶锅,就相当于是厨房了。

  一个没了牙的老婆婆在煮饭,

  皇帝特意瞧了锅里,

  碾碎的玉米碴子,配上切块的红薯,加入一把米,加入水煮上一大锅,看放那么多水,便知道这是煮稀饭。

  老汉挽着裤脚,坐在门口休息。

  李逸一行突然的到来,让他们有些手足无措。

  “郭老汉,这是皇帝陛下,过来看看你们,你照实说便是。”李逸笑道。

  老汉以前跟李逸也熟,毕竟过去李逸在河对岸做村长。

  “老汉现在一家有七口人,我们老俩口,还有一儿一女,儿子娶妻生了两个孩子。”

  “你今年多大年纪了?”李世民看着老汉头发花白,牙都掉了大半,问。

  “今年四十七了,儿子二十三,女儿十五···”

  皇帝惊讶的看着这老汉,他觉得老汉说自己六十七他都信,结果才四十七?

  这么老了吗。

  “你家授田多少亩?”皇帝又问。

  “三十亩!”老汉答道。

  李世民皱眉,“三十亩?口分田吗,那桑田多少亩?”

  老汉答,“总共三十亩,二十亩桑田,十亩口分田。”

  “你家两丁,就总共授田三十亩吗,那你原来是否还占田?”

  老汉摇头,

  “老儿以前是佃户,从塬上搬来这里,佃得主家十八亩稻地。大唐开国,朝廷授田,老儿才授了三十亩地,再无其它占地了。”

  “那你儿子二十三,两年前已成丁,没再授田吗?”

  老汉苦笑,“这御宿川三十里滈河滩几万亩良田稻地,大多有主,哪有余田可授,要不是改朝换代,我也不可能分得这三十亩地的。”

  能分到三十亩地,其实他已经很知足了。

  皇帝问随行的乡长郭二,“乡里无田可授了吗?”

  郭二小声答道:“武德元年、二年、三年都授了田,但也是越授越少,再往后这几年,就都无田可授了。

  就算有口分田主去世,但一般也都是优先授给其儿子了。”

  田地是有数的,

  富者多占一分,留给穷人的地就少一分。

  御宿川在京郊,这里土地肥沃,是传统的桂花球大米的种植之地,无数贵族豪强都盯着,一有机会就会兼并。

  哪还有地可授。

  “那你家就这三十亩地,如何生活?”皇帝问。

  “就这样过,”老汉倒是觉得现在的生活还不错,他指着老妻在煮的粥,“现在一天两餐,天天能吃上饱饭咧。”

  他感激李逸带来的祥瑞作物,

  红薯、玉米、土豆、南瓜,这些让他们这些穷人的肚子不再那么饥饿,不会每年青黄不接时,到处挖野菜甚至剥树皮充饥了。

  当然,还得感谢李家给他们做工赚钱粮的机会,农闲时就去李家的作坊田庄干活,

  甚至孙儿孙女长大些还能去无极小学免费读一两年书。

  三十亩地,有二十亩是塬上的桑田,种桑养蚕,桑地里还能间种些麦子,

  麦稻一年下来也有三十多石,

  又在塬上佃种了二十亩地,种玉米、土豆、红薯这些杂粮。

  杂粮是一家的主粮,稻谷除了交田赋外,剩下的大多会卖给碾房加工成大米卖到长安,

  他们家还养了几头猪,猪崽是从李家猪场领的,不需钱,只要把猪粪给李家便行,这几头猪要两亩地的红薯玉米萝卜等喂养,辛苦一年,卖了猪,多少还是能赚些的。

  家里也种了桑麻,妻女还养蚕织丝,一家人的穿衣,还有朝廷的调绢、绵,都靠妻女们的辛苦。

  老头子对现在的生活是满意的,说比过去强多了。

  以前佃种十八亩稻地,一年到头辛劳,还经常饥一顿饱一顿,说他们夫妇总共生了七个孩子,最后就养活了一儿一女,其余的不是病死就是饿死了,还有一个成丁了,却死在去辽东运粮路上。

  这辈子吃了太多苦,五十不到,已经苦成七老八十的样子。

  现在的日子,已经温饱了,也知足了。

  种地、养猪、作工,一家子辛苦忙碌,有这几间草屋遮风挡雨,能有红薯稀饭玉米窝头果腹,

  一家人能够安稳生活,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至于什么一丁授田百亩这事,老汉也没当真。

  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呢。

  能分到三十亩地,那都是赶上改朝换代了。

  皇帝看着这简陋的茅草屋,

  跟河对岸李逸的无极堡相比,确实天壤之别,

  御宿镇上的热闹繁华,也与这格格不入。

  他沉思许久,

  问老汉,

  “如果朝廷把你们迁去宽乡,保证一丁授田百亩足额,每丁二十亩永业桑田,八十亩口分田,你可愿意迁去?”

  老汉听了,毫不犹豫的摇头,

  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不去不去,我们在这生活的很好嘞,现在这日子过的挺好。”

  宽乡,地多人少,

  现在的宽乡不仅仅是指边疆州县,山南荆湘,陇右剑南,甚至江淮,也都在经历战后,算的上地广人稀。

  可老汉这辈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三十里外的长安城,

  他都没离开过雍州,甚至连渭河北岸都没去过,让他离开关中,他根本不敢。

  而且现在的生活,他很满意。

  有三十亩自己的地,又佃种二十亩,家门口还就有工可做有钱粮可挣,

  这样的日子,还有啥不知足的。

  “可是你家迁去宽乡,家中七口人两男丁,便可授田二百亩啊。其中永业田四十亩,可传于子孙。”

  “不去,不去,”老汉直摇头,生怕拒绝的慢了,皇帝真就要把他家迁走了。

  李世民沉默许久,

  老汉的没牙婆娘蹲在地上搅动锅里的杂粮稀饭,似乎根本没听到皇帝与丈夫的对话,只是专心的搅锅,防止今天这锅稀饭粘底。

  “假如朝廷要征义仓粮,你是赞成按户纳粮四五斗,还是愿意按亩纳二升?”

  老汉认真的思考了许久,似乎在计算着二者他要纳粮的差距。

  最后似乎放弃了,“这都是官府说了算,上头说怎么交,我们就怎么交,这也不是我们能挑的,

  我们小民啊,就希望朝廷说多少,下面就征多少,别再各种火耗啊脚钱之类的加派就好了。”

  不管是按亩纳六斗,还是按户纳五斗,虽然这又是一笔负担,但生活也还能继续。

  “迁去宽乡授田二百亩,前三年还能免租调,也不愿意去吗?”李世民仍有些不死心的问。

  老汉摇头。

  浑浊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不可动摇的坚决,

  “舍不得离开这,先人的祖坟在这,这地也是种惯了的,还有,也舍不得离开李家这么好的主家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