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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大队长杨红兵家里就剩一个杨梦晴这没出嫁的虎闺女,还跟老两口住在一起。

  剩下的,隔三岔五回来看看老两口,日子也是潇洒自在。

  “杨叔,香莲婶儿......”

  杨家一向不关门,秦烈云也就没拿自己当外人。

  推门就进,扯着嗓子就开始喊:“我进来了昂!”

  杨红兵已经习惯秦烈云这不拿自己当外人的这一出了。

  端着碗往嘴里扒拉着饭,边扒还不忘了说:“吃了没?你咋来了?一起吃点?”

  “嘿嘿,不了。”秦烈云笑嘻嘻地上前夺走了杨红兵手里的碗筷后说:“走吧,叔,上我家去。”

  杨红兵一愣:“咋了?”

  他连忙站起身,神色认真地道:“出什么事儿了?”

  “没事儿啊。”秦烈云见大队长杨红兵的表情严肃,连忙摆手解释道:“我这不是搬了新家吗?

  按规矩,这不第一顿暖灶饭得邀请亲朋好友啊。

  这不,我就厚着脸皮来找杨叔跟杨婶儿了。”

  大队长杨红兵听完已经懵了,昨天秦烈云确实说,要请自己过去吃暖灶饭的,可当时他以为也就是客气客气。

  毕竟这年头口粮啥的都还不富裕,再请旁人吃饭的话,那就奢侈了。

  哪怕秦烈云现在成了猎户,能上山打猎,可毕竟年纪轻轻的,手里多存点钱总归是要好的。

  媳妇没娶呢,娃娃就更不要说了,往后这花钱的地方还不少。

  杨红兵心意领了,但他并没有打算去,摇摇头道:“好了,你自己回去吃吧,心意叔领了,叔很高兴呢。”

  “那怎么行呢?”秦烈云笑着:“暖灶饭一个人吃未免也太孤单了。

  再说了,就算是不谢谢你,我也要谢谢咱们梦晴妹子啊,要不是她的话,那么好用的军刀,我可用不上啊。”

  话音刚落,身后杨梦晴的声音就幽幽的传了出来:“哎呦~我还以为你忘了呢,这家里除了我爹娘之外,就没有喘气儿的了。”

  她起身往屋子里走去,脆生生地喊道:“爹、娘,这小子盖房子,你们可没少帮忙,这暖灶饭啊,咱们就该去吃!”

  秦烈云也是笑着附和:“对对对!叔、婶儿,走吧。”

  最后杨红兵跟王香莲是被杨梦晴跟秦烈云生拉硬拽过去的。

  到了秦烈云的小院子,望着桌子上的饭菜,一家人都惊呆了。

  用料是惊人的,份量是扎实的。

  杨梦晴也哆嗦了一下,她原本只是想凑个热闹而已,没想着要占这么大的便宜。

  “你啊!”王婶儿伸出指头戳了一下杨梦晴的额头。

  杨梦晴则是捂着额头小心翼翼地看着杨红兵的神色,杨红兵现在已经完全淡定了。

  甚至莫名地有点开始嘚瑟了,挥挥手道:“坐啊,来都来了,难不成还能看看再回去啊。

  这么好一桌子菜,不高高兴兴的吃一顿,简直就是浪费!”

  杨梦晴一下子就开心了。

  红烧肉、红烧兔子、炖鸡汤,外加西红柿鸡蛋和土豆丝儿。

  秦烈云给大家伙装了热乎乎的干饭,还不忘解释一句道:“本来想做猪肉炖粉条的,可我一看这肉要是不做成红烧肉,那这肉就太浪费了。”

  “哈哈哈,你小子啊。”

  一顿饭,闹闹哄哄地吃完了,大队长也吃饱喝足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了。

  走前还叮嘱道:“小子,在咱们大队好好干,往后啊,说不定你能接了白豪的班呢!”

  “嘿嘿,好嘞!”

  提到白豪,大队长就想到了白豪家的小闺女,白露。

  嘶,那丫头可是真水灵,而且还乖巧。

  要是自己没记错的话,现在正跟着大队里的赤脚医生老全头学着认草药呢。

  没事儿就上山采药,把药材炮制好了,再卖到供销社去,还能赚些钱补贴家用。

  大队长在心里就开始盘算起来,只不过脸上没显。

  跟秦烈云闲聊了几句就带着婆娘和闺女回家去了。

  大队长走了之后,秦烈云就开始收拾,等刷完了锅碗瓢盆之后,夜已经深了。

  月黑风高啊,正是搞事儿的时候。

  秦烈云等了一会,觉着破木屋里人都睡着了之后,他才蹑手蹑脚地跑过去。

  扯着嗓子就开始学鸟叫。

  “布谷~布谷~”黑夜里,陆怀瑾无奈地睁开眼。

  这小**,他刚想起身,沈明远忽然开口道:“不是,这是布谷鸟?这都啥时候了?布谷鸟咋还叫呢?”

  布谷鸟又叫报春鸟,这个时节出现,着实是有点离谱。

  陆怀瑾心虚得一声不敢吭,好在沈明远也只是随口嘟囔几句,很快就又翻身睡下。

  他们这些人,干的活儿累,不睡觉的话,明天也没精神干活儿。

  陆怀瑾约莫过了几分钟之后,听着沈明远的呼吸声逐渐平稳后,他才出了门。

  出了门就是一路小跑,等到了目的地,就看见秦烈云脱了外套铺在草地上,嘴里还叼着个狗尾巴草,悠哉游哉的。

  看到陆怀瑾,秦烈云抬头笑着:“嘿!老头儿,咱爷俩的新家出来了,我还单独给你留了一间房呢。”

  一边说话,秦烈云一边掏出那一大海碗的饭菜递给陆怀瑾道:“来!咱爷俩吃个暖灶饭,我可是特地留出来的,还热乎呢,快尝尝你儿子我手艺咋样?”

  陆怀瑾此刻压根就挪不动脚步,渐渐的他眼前湿润,一切变得模糊。

  他怎么都想不到,当年只是一时兴起养了个小孩,随手教了点东西。

  又给喂了两顿饱饭,可就是这个无心之举,居然会在他最落魄、最难堪的时候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就像是一束光,十年前他像是一束光照进了秦烈云黑黢黢的人生里。

  而十年后,那束光又重新照亮了他自己。

  住的是新房子,睡的也是新被褥,没有知青点那让人犯呕的汗臭、脚臭等等一切乱七八糟的味道。

  秦烈云一觉睡醒,那叫一个生龙活虎。

  简单准备了一下,他就带着枪上了山。

  进了山他就开始寻找白鹰的身影,只是在山里都快转迷糊了,也没看见白鹰的一根鸟毛。

  所幸也就不强求,溜达着去了山谷,顺手薅走只呆呆的羊。

  不过他今天上山的目的可不是抓羊,而是去找牛群。

  这会儿,猪肉稀罕,牛羊肉则更加少见。

  有些人,从生下来到入土,都没尝过牛肉到底是个什么味儿。

  路上看见野鸡,野兔什么小猎物,他也没放过,全部用那一手神乎其神的飞刀技术给解决掉。

  一扎一个准儿。

  收进空间,等回头攒一攒,把毛皮给鞣制出来,自己做个手套或者坎肩啥的,再给赵家人邮寄过去一部分。

  想着想着,秦烈云就往山林里面走得更深了。

  路上还遇到了一片野桃树林。

  记下位置,顺手就往空间里挪了两棵一人高的桃树。

  回头用泉水一浇,桃子想啥时候吃,就啥时候吃。

  带着这个心思,秦烈云一路搜罗,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些。

  两棵野葡萄藤,一棵野枣树,统统打包装进空间。

  等到他发现野牛群的时候,收获已经可以用惊人来形容了。

  捡起野鸡窝里的鸡蛋,他猫着腰藏起来,寻思着该怎么去弄到野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