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复兴港娱,内娱急了 第2章 与差佬斗嘴

小说:开局复兴港娱,内娱急了 作者:豆浆渐冷 更新时间:2026-01-08 13:19:43 源网站:2k小说网
  赵鑫捏着那二十块港币,从二手衣铺走出来时,太阳已经爬得老高。

  热辣辣地照在九龙逼仄的街道上。

  空气里弥漫着鱼腥味、熟食摊的油腻和隐约的咸湿海风。

  ——这就是1975年香港的夏天,热烈而粗粝,像一锅煮过头的艇仔粥。

  他先花了两块钱,在街边找了个剃头摊。

  老师傅的推子嗡嗡作响,手法粗犷得仿佛在给绵羊脱毛。

  碎头发簌簌掉进脖领里,刺痒得要命。

  赵鑫僵着身子不敢动,只觉得那推子,随时可能连头皮一起推走。

  “忍着点,小伙子,”

  老师傅操着带浓重口音的普通话,“这推子跟我十几年了,有感情。去年它卡住的时候,我还给它上了点菜油。”

  赵鑫紧张地吞了吞口水。

  菜油?

  那是炒菜用的吧?

  大约一刻钟后,推子声终于停了。

  老师傅用一把秃了毛的刷子,扫了扫他颈后的碎发。

  又递过来一面,边缘剥落的水银镜。

  赵鑫接过来一看。

  ——镜子里的自己,终于不像逃兵了。

  虽然头发短得像个刚刑满释放的,但好歹整齐。

  就是有点像电影里的少年犯。

  “小伙子,第一次来香港?”

  老师傅一边收拾工具一边问。

  “是的。”

  “记住三件事。”

  老师傅伸出三根手指,每说一件就按下一根,表情严肃得像在传授武林秘籍。

  “第一,走路靠右;第二,见到警察要叫阿Sir;第三——”

  他压低声音,凑近了些。

  赵鑫能闻到他嘴里的腥臭味。

  “千万别信那些‘日赚千元’的小广告。上周有个傻小子去了,现在还在码头扛包,工钱没拿到,倒贴了三顿盒饭。”

  赵鑫郑重地点头,从裤兜里掏出三块钱,递给老师傅。

  ——多给了一块当小费。

  主要是感谢对方,没把他头发剃成地中海。

  揣着剩下的十五块,他朝九龙警署走去。

  二十岁的身体确实轻快,他原地蹦了两下。

  感觉自己能跳起来,摸到路边的招牌。

  这感觉陌生又新奇。

  ——前世他四十岁时,弯腰系鞋带都得先做三分钟心理建设。

  1975年的九龙警署,跟电视剧里演的差不多,但又不太一样。

  灰扑扑的三层楼房,门口挂着蓝底白字的牌子。

  “警”字还掉了一半,远远看去像“敬署”。

  几个穿短袖**的警察,靠在门边抽烟。

  烟雾在烈日下,懒洋洋地升腾。

  他们看见赵鑫走过来,眼神漫不经心地扫过。

  像是在菜市场挑拣猪肉,估量着这“北仔”能榨出几两油。

  “干什么的?”

  一个年轻警察拦住他,语气不耐烦得像刚被女朋友甩了。

  “阿Sir,我想办身份证。”

  赵鑫用他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道,努力让自己,听起来像个纯良少年。

  ——虽然他现在这发型,说自己是良民估计没人信。

  警察笑了,露出被烟熏黄的牙:“又是游水过来的?进去吧,找陈叔——”

  他朝里面努努嘴,压低声音,“今天他痔疮犯了,你自求多福。”

  赵鑫一愣。

  这种情报,也是可以随便透露的吗?

  警署里面,比庙街夜市还吵。

  老式吊扇在天花板上,吱呀吱呀转着。

  扇叶积了厚厚一层灰,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还带着股霉味。

  长椅上坐着各色人等:

  抱孩子的妇人,低声哄着哭闹的婴儿,衣服破旧的老伯蜷在角落打盹。

  几个眼神飘忽的青年,坐在另一端,互相递着眼色。

  ——那眼神赵鑫熟,前世他在公交车上见过,是扒手在找目标。

  墙上贴着通缉令,照片都是黑白的,最高的赏金才五百块。

  赵鑫瞥了一眼,心里盘算:

  五百块在香港能干嘛?

  买套好点的西装都不够。

  这赏金定得也太没诚意了,难怪抓不到人。

  办事窗口,排着七八个人的队,移动速度堪比蜗牛赛跑。

  轮到赵鑫的时候,柜台后面坐着个五十来岁的老警察。

  **扣子没扣全,露出里面的白色汗衫,汗渍在腋下晕开深色的圈,形状像幅抽象画。

  他正端着个搪瓷杯喝茶,杯子上“香港皇家警察”几个红字。

  都快褪没了,只剩“香皇察”三个字,顽强地坚守阵地。

  “姓名。”

  声音像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眼睛都没抬。

  “赵鑫。”

  “几岁?”

  “二十。”

  “哪里来的?”

  “广东惠阳。”

  老警察。

  ——赵鑫瞥见他胸牌上写着“陈”。

  ——这才抬眼看了看他,目光在那张过分年轻的脸上停了停。

  又扫了扫他那少年犯发型:“游水还是走路过来的?”

  “游水。”

  赵鑫老实回答。

  陈警察嗤笑一声,从抽屉里抽出张表格。

  “啪”地拍在柜台上,动作大得把茶杯都震得跳了跳。

  表格抬头,是“香港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字印得密密麻麻,跟蚂蚁窝似的,赵鑫怀疑要是近视眼根本看不清。

  “填表。识不识字啊,小子?”

  他把最后两个字说得特别重,拖长了音调,像是怀疑赵鑫,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识。”

  赵鑫拿起旁边的钢笔。

  ——塑料的,笔杆都裂了,用胶布缠了好几圈,缠得像个木乃伊。

  他吸了口气,开始填。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

  写到出生日期时他顿了顿。

  ——1955年3月18日。

  跟他前世生日一样。

  这算哪门子巧合?

  重生过来后,他还是没想明白这事儿。

  前世他是个大学讲师,专门研究香港社会文化史。

  熬夜赶论文时眼前一黑,再睁眼就在大鹏湾的海水里扑腾了。

  海水咸涩,灌进口鼻的滋味,他现在还记得。

  ——比食堂的汤还咸。

  写到“抵港方式”时,他犹豫了一下。

  工工整整写了四个字:“循合法途径”。

  “合法途径?”

  陈警察一把拿过表格,笑了,笑声里满是嘲弄。

  “年轻人,游水过来叫合法?你当香港法律是游乐场啊?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他转头对旁边同事喊,“阿强,过来看看,这有个讲游水合法的!”

  周围排队的人都看过来。

  一个老伯小声嘀咕:“陈叔又刁难后生仔了,上次有个姑娘被他问哭了。”

  赵鑫挺了挺腰。

  ——二十岁的身体,做这动作还挺自然,腰杆笔直。

  他用尽量平静但足够清楚的语气说:

  “阿Sir,根据香港现行法律,1974年11月实施的‘抵垒政策’规定,内地居民如果能成功进入市区并联系上亲友,可以登记领取身份证。我现在人在九龙市区,符合政策要求。”

  空气突然安静了。

  陈警察的茶杯,停在半空。

  旁边一个填表的妇人笔掉在地上,“啪嗒”一声,在寂静中格外清脆。

  连远处正在训斥小偷的警察,都转过头来。

  ——那警察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肩章是最低级的,但眼睛挺亮。

  此刻正饶有兴趣地往这边瞧,嘴角还带着笑。

  “你说什么话?”

  陈警察眯起眼,身体前倾。

  隔着柜台,赵鑫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烟味、汗味,还有一股。

  ……痔疮膏的味道?

  看来门口那位警官的情报属实。

  “我说,根据1974年公布的《入境(修改)条例》,第5条第2款,”

  赵鑫语速平缓,像在背课文。

  ——事实上他前世为了写论文,真把这些条文当课文背过。

  那时候他室友,还笑他背这个不如背菜谱。

  “‘任何中国籍人士,如能进入香港市区,并获香港居民担保,可向人民入境事务处登记申请身份证’。条款只规定了‘进入地点’,没说‘进入方式’。”

  他顿了顿,看着陈警察渐渐睁大的眼睛,又补了句:

  “需要我背条例编号吗?是第177章第5条。如果阿Sir需要,我还能背出1971年原始版本和历次修订的内容。1972年那次修订主要改动了第三项细则,增加了对担保人资格的审查条款;1973年又补充了……”

  “停停停!”

  陈警察举起手,表情像是生吞了个鸡蛋,“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他放下茶杯,茶水溅出来几滴。

  在表格上晕开一团湿印子,正好盖住了“籍贯”两个字。

  1975年的香港,能背出法律条文的普通市民,比会飞的猪还稀有。

  更别说一个,刚游水过来的二十岁“北仔”。

  这就像幼儿园小朋友,突然解出高等数学题一样离谱。

  ——不,比那还离谱,至少高数题还有标准答案。

  法律条文背错一个字,意思可能就全变了。

  “我读过书,记性好。”

  赵鑫简短回答,心里想的却是:

  前世为了研究香港文化政策,我把相关法律翻了个底朝天,连立法会吵架记录都看过。

  那些泛黄的档案纸、蝇头小字的脚注、律师们唇枪舌剑的辩论。

  ——现在都成了他在这陌生时代,安身立命的资本。

  早知道会重生,他应该多背点彩票号码。

  陈警察盯着他看了足足十秒,然后猛地拉开抽屉。

  ——“哐当”一声,抽屉撞在柜台上,震得那杯茶又跳了跳。

  他翻出一本厚厚的《香港法例汇编》,书脊都裂了,书页边缘卷起毛边,一看就是经常被翻查。

  哗啦啦翻到某一页,手指划过条文。

  眼睛越瞪越大,最后瞪得像铜铃。

  一字不差。

  连标点符号都一样。

  “你是……你是律师?”

  陈警察声音干巴巴的,像是三天没喝水,“还是律政司有人?你爸是法官?你妈是立法局的?”

  “都不是。我就是个想合法留在香港的普通人。”

  赵鑫语气诚恳,甚至带了点二十岁该有的腼腆。

  ——这是他按照前世教书时,面对难缠学生练出来的演技,屡试不爽。

  “阿Sir,我按规矩填表,也符合政策。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今天办完。我保证做个守法市民,不偷不抢不随地吐痰。”

  周围响起嗡嗡的议论声。

  抱孩子的妇人,小声对旁边人说:“这个后生仔不简单,看着斯斯文文,讲话好有底气。你看陈叔那表情,笑死我了。”

  排队的青年凑近同伴:“喂,记下来记下来,下次我也这么跟警察讲!背法律条文!这招厉害啊!”

  另一个青年皱眉:“可我们又不识字,怎么背?”

  “那你不会学吗?蠢!”

  陈警察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最后变成了猪肝色。

  他显然不习惯,被一个二十岁的“北仔”在专业领域碾压。

  但众目睽睽之下,又不好发作。

  最后他合上法典,那动作重得像在拍惊堂木。

  干咳一声,试图找回威严:

  “就算……就算条文是这样,你也需要有香港居民担保。政策说的是‘获香港居民担保’,你有人担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