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四合院 第617章

小说:何家四合院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5-10-12 10:22:06 源网站:2k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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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娘,我知道你舍不得这里,可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咱们人还在,就有机会把这些都拿回来。”

  何大清继续劝解道。

  “大清,知道为什么当初我留在这里,我得守着这个院子,不能在我活着的时候被别人占了。

  就算是你,我也只是许你在我死后得到这个院子。”

  龙老太太开口有些艰难的说道。

  要说刚才何大清说的那些话,老太太能不怕吗?

  可又如何,她还是想守着家里这点祖产。

  正如她所说,她只要还活着,就得把祖产留下来,不能败了。

  至于死后,那管他洪水滔天。

  “干娘,咱们就算留下来,除了能继续住在这里外,院子怕是也留不住。”

  何大清开口说道。

  他知道后世这些房子一开始是被**征收进行统一经营,也就是出租。

  新中国对穷苦百姓是真的没话说,租金那是非常低的,一间屋子一月的租金大约就是工资的三十分之一。

  各位可以想想,后世哪怕是月入1万,三十分之一也不过300块。

  如果你说要住三室一厅的房子,那不过是租四间。

  好吧,累加起来,就是1200元,十分之一多点。

  高吗?

  当然不高。

  后世有学者研究过,一线城市房租占收入的比例大约在30%左右,甚至有人得出结论是达到50%。

  即便是官方统计口径得出来的结果,也在25%左右。

  这类房子,后世据说还有个词,叫“经租房”。

  其实现在老太太这个院子,已经很类似于这种房屋。

  只不过对于这样的房子到底最后能不能收回来,何大清记得好像很麻烦。

  因为院子里的邻居,现在他们还知道租住的是老太太的房子,可是房租却不是直接交给老太太,而是交到军管会,现在是交道口派出所那边,何大清每月去那里领租金。

  而到了60年代后期,这类房屋好像就被要求捐赠给国家。

  这些房产,后世有些能要回来,但大多都是80年代初期的时候就提出异议,才有机会收回。

  而且,收回往往只是产权收回,依旧是按照经租房模式,房东只能获得不多的租金也不能提租,更不能赶走住户。

  而更多的房东,则是无法收回自己的房子。

  据说八、九十年代出了政策,就是认为这些经租房应为**每月支付租金,而这些租金实际上是赎买金,也就是类似公私合营的模式,按时支付的利润实际上是**赎买资产的对价。

  于是之后,这类房屋就再也不能发生争议。

  而且最高法院也明文规定,认为此类纠纷属于政策变动原因,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事纠纷,所以法院不能受理。

  “干娘,还记得当初城里的流言吗?”

  何大清忽然说道。

  他大概知道后续结果,按部就班发展下去还是能要回产权,但是太麻烦,而且不是完全产权。

  但是,貌似一个办法可以做到,那就是八十年代初以华侨身份要求返还,据说还是有很大机会的。

  现在,何大清就想到刚解放那会儿,城里的流言,正好可以利用。

  他没办法背着龙老太太带着自家跑掉,总之还是要争取一下,把老太太一起带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