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允熥犹如王者归来一般,带着一万人绕着老朱给他指定好的几条街道转了一圈。

  最终停在了皇城城门前。

  此刻老朱带着文武百官,满城勋贵就站在城头上,等待着他们完成最后的闪亮登场。

  “拔刀!”

  “杀!”

  朱允熥大喝一声,猛地拔出腰间的佩刀,朝前一指。

  他身后一万人组成的庞大方阵,顿时如他一般,同时拔刀,同时朝前迈出一步。

  “杀、杀、杀!”

  一万人形成的巨大呼和声顿时响彻云霄。

  “变阵!”

  朱允熥再次一挥,这些人立马就开始跑动起来。

  从方形军阵快速变成了一个圆形军阵。

  这是战斗时的绞杀军阵,若是被这样的大军合围到,基本上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好整齐!”

  “太孙殿下果然治军有方啊!”

  城头上刑部尚书开济捋着胡须不由赞叹。

  “没错,陛下好福气啊,我大明朝有如此皇孙,也是大明的好福气。”

  左都御史吴斌同样满脸赞叹的恭维。

  正所谓花花轿子众人抬,就从老朱给他们放三天假,甚至还准备摆宴三天,他们此刻就要对太孙殿下不吝赞美。

  再说了,这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太孙殿下带过来的这支军队,的确是强军,这军容,军阵,展示出来的成果,几乎可以用赏心悦目来形容。

  文臣们在这边一个劲的夸赞,那边的武勋们却是看的已经呆住了。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如今他们这些武勋之所以没有一句夸赞之词,并非是不想夸赞,而是全部都被震惊到了。

  甚至不能称之为震惊,而是震撼。

  震撼于这支军队的纪律性,震撼到忘记了夸赞。

  在这个时代,他们这些用了一辈子兵的武勋都很清楚,一支强军能被称为强军的标准,看的就是他的纪律性。

  个人勇武在一支军队中虽然也很重要,但一旦上升到大军团作战,那个人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和他的纪律性是直接挂钩的。

  纪律好的军队,就代表着他更能打,当遭遇同样战损的时候,也更能抗,不会过早崩溃,这在如今这个时代,就已经足够了。

  而如今太孙带领的这只部队。

  整个军阵在变动的过程,竟然没有一个人掉队,更没有一个人做错,这一万个人此刻就像是一个整体一般,真就应了那一句话,如臂挥使。

  这样的强军,在场的所有人中,除了老朱当初在电脑上看到过之外,别的人都是第一次见。

  “这是千山左右卫?”

  “我可是记得之前这两个卫是什么样子的,虽然也能称之为精锐,但绝达不到这种程度。”

  蓝玉瞪大了眼睛,目瞪口呆的看着下面。

  要知道千山左右卫之前可是他的亲军护卫,他对于这两个卫再了解不过了,但现在他只感觉这两个卫的人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是因为面孔熟悉,很多人他都认识,陌生是因为这些人比在他手底下的时候可强太多了,变化的也太大了。

  旁边的冯胜也吃了一惊。

  他是见过朱允熥的练兵之法的,当初整顿京营的时候,朱允熥就把那种队列之法教给了整个京营。

  如今整个京营都在使用这种练兵之法,也算初见成效。

  但即便是那样的练兵之法也绝对达不到今天千山左右卫展示的这种程度。

  因为很多士兵左右不分,会慌乱,不可能做到像这样一点也不出错的。

  “显然,殿下手里还有秘籍。”

  冯胜想到这里,心中不由的就变得越发火热起来,寻思着怎么才能把殿下的秘籍给弄到手里。

  这几个月,他除了出去帮朱元璋办事之外,一门心思就是写他的兵书,如今大致已经出来了。

  本来他已经觉得这本兵书很完美了,但现在看到朱允熥竟然还有绝招,他顿时就如被猫挠到了心肝一般,迫切的想要搞清楚殿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若是能把殿下的秘籍全部加入到他的兵书里,那他的兵书不说流芳百世了,最起码也能成为大明卫所以后练兵的首选兵书。

  到时候,无论是谁使用其中的练兵之法,都要想到他冯胜……。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太孙殿下,但即便他只是稍微沾一点殿下的光,那也能让他的名字和这练兵之法永远留在史书中了。

  只要能如此,那他这一辈子便也算圆满了。

  “哈哈!”

  “我大孙不但有吕布之勇,更有韩信的练兵之能。”

  “走,随我去把咱大明的储君迎进来。”朱元璋哈哈大笑着,当先下了城墙,向朱允熥快步行来。

  他发现,这臭小子无论让他做什么,他总能带给给自己一些惊喜。

  之前他只是让朱允熥来一次阅兵,队列只要整齐一点就行了,谁能想到他竟然能做到这种程度啊!

  他现在已经意识到了,自己这个大孙,真的是一个大宝藏!

  只要想办法压一压,就有数不尽的惊喜在等着自己。

  “爷爷,如何啊!”

  “我这军阵不赖吧!”

  看朱元璋带领着文武群臣一起迎了下来,朱允熥不由咧嘴笑着开始了邀功。

  要知道为了完成这一次非常有逼格的阅兵式,他可是下了血本的。

  首先他用炼制气血丹的方法,化开了一千枚普通血晶,形成血气融入了这几天的饭菜里,用来增加每一个士兵的气血之力和反应速度。

  其次他在达到练气四层之后,又接受了系统一连串的灌顶,其中最大的收获就是炼尸圣宗花样繁多的控尸手段。

  只能说炼尸圣宗,不愧炼尸的称号,对于指挥炼尸大兵团作战,他们是极其有心得的。

  这其中有一种术法叫做牵丝之法,原本是控制炼尸用的,但他学过之后发现,这个术法同样可以用来练兵,让士兵形成一种听从命令的本能。

  他正是用了气血丹和牵丝之法,才能把千山左右卫的士兵训练到如此惊人的地步。

  他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千山左右卫所表现出来的纪律性,甚至比后世的士兵还要优良。

  这两个卫如今在他手里,甚至比整个京营还要猛。

  “何止是不赖啊!”

  “简直就是惊喜,天大的惊喜!”

  “哈哈哈!”

  老朱笑的极其畅快,他猛地拍了一下朱允熥的肩膀,然后看向他身后的所有士兵道:“咱今天高兴,你们跟着太孙出战安南,立下了大功劳,所有人都是大功臣。”

  “咱已经让兵部给给你们所有人议功了,之后无论是官位,还是赏银、土地,咱都会给足。”

  “以后你们只需要忠心跟着太孙,听从太孙的命令就可以了,明白吗?”

  “诺!”

  千山左右卫一万多人整齐划一的单膝跪地,高声应是。

  “走、走!”

  “今日所有人都有份,咱要在承天门开御宴,所有人都来,这些士兵也不例外,走!”

  朱元璋大手一挥,当先拉着朱允熥向皇城之内走了进去。

  他此刻是激动的。

  因为大明的这一副担子,终于有了一个合适的人选可以从他手里接过去了。

  不是像标儿那样,还需要自己扶持,需要自己帮他杀人才能坐稳皇位,而是真真正正的凭借自己的本事接过自己手中的重任,成为像秦皇、汉武一般雄才大略的皇帝。

  之前无论朱允熥表现再好,甚至表现出来的武力远远超越常人,但他心里却依然有顾虑。

  因为个人勇武,和国家之主,甚至和一军之将都是不同的。

  更因为朱允熥从来没有领兵作战过,没有向世人展现过他的用兵才能。

  想要当好一个皇帝,朱允熥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但最起码,安南这一战,再加上今日的练兵,他向自己,向整个大明展现出了他超强的领兵、练兵天赋,给所有人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有这一份答卷在,比朱允熥单枪匹马杀一千个人还管用。

  直到今日,朱元璋才确信,朱允熥真正握住了大明的刀把子,他在这些桀骜不驯的武勋中真正做到了众望所归。

  “殿下,咱大老粗一个,也不会说那些弯弯绕绕的话,但您安南这一战打的漂亮,咱是真的佩服,所以咱敬您一杯。”蓝玉当先站起来,端起酒杯,满脸激动的给朱允熥敬酒。

  “哈哈!”

  “大将军客气了!”

  “比起你的捕鱼儿海之战我还差了一点,争取下次我往北打的时候,打的比你更远。”

  朱允熥咧嘴大笑着,直接把杯中的酒一口闷了。

  “殿下,俺也敬你一杯!”

  “以后若是再有这样的机会,您也带一带俺们这些老兄弟,俺如今还是侯爵,也想在将来能挣一个公爵当当,怎么样?”

  定远侯王弼喝了个大红脸,借着酒意半真半假道。

  “定远侯,你胡子都白一大把了,还是趁早死了封公这条心吧!”

  “要说最有希望的,还说是我!”

  “殿下,以后但有差遣,耿炳文在所不辞!”

  一个高个子大汉朝着朱允熥行了个标准的军礼,然后也端起了酒杯敬了过来。

  “好说,好说,以后都有机会!”

  朱允熥来者不拒,此刻只管喝酒。

  说实话,他还挺喜欢和这些武勋聊天打屁喝酒的,那感觉就像是和一群老朋友一起喝酒一般,非常舒服。

  朱元璋笑呵呵的看着面前颇为和谐的一幕,满身轻松的拿起旁边的一杯酒悄咪咪的抿了一口。

  说起来,他其实是一个非常念旧情,对兄弟、对亲人都看的很重。

  但有时候大明的局势却又推着他必须要对一些老兄弟挥舞屠刀,特别是当初标儿去世的时候,他甚至有一种自己是不是这辈子杀的人太多,被老天爷惩罚了的感觉。

  老天爷就是要让他妻离子散,白发人送黑发人,甚至就是逼着他亲自把那些打天下的老兄弟一个个的屠掉。

  说实话,他的心足够硬,即便真的到了那个地步,做了也就做了。

  为了大明的江山,他狠得下心,挥的动刀。

  但他内心深处是真的不愿意这样做的。

  毕竟这些老兄弟,老伙计跟着自己出生入死打了一辈子仗,这才打下了大明江山。

  他想要和这些老兄弟有始有终,不让以后的史书中记载他朱元璋是一个刻薄寡恩之人。

  他更不想临老临老却成为孤家寡人,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所有人都怕自己怕的要死。

  但之前的局势却根本不容许他那样做,他但凡心软一点,就有可能给后继之君留下一堆的烂摊子,让整个大明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局面,再次崩坏。

  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但现在一切都改变了。

  老天爷对待自己还是不薄的,自己虽然晚年丧子,但临老临老却又给自己带来了一个这么优秀的孙子。

  “谢谢了!”

  他朝着天空举起了自己的杯子,敬了老天爷一杯酒。